回到私奔前夜_分卷阅读_112
  陈香是疤痕体,她脸上极容易出痘,一出痘就会留下痘印,要两三个月才能消下去,好在不是满脸的那种,而是零星的几颗,所以每次出门都会涂点遮瑕的粉底。
  李拾光也给自己涂了隔离和口红,又觉得眉色有些淡,描了眉。
  恋爱中的女人嘛,总想在自己对象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
  重点是孔嫣,孔嫣从下床开始,就洗头、化妆、换衣服,衣服换了一套又一套,最后还穿了一双十二公分的高跟鞋,搞得比约会还隆重。
  几个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我们只是去吃饭,你穿这么高的鞋干嘛?不累啊?”
  孔嫣现在已经练出来了,穿上恨天高已经走得很稳。
  她挽着李拾光的胳膊,娇娇软软地撒娇道:“你们都长那么高,每次和你们走在一起,我都是最矮的那个,我当然要穿的高一点。”
  她净身高一五八,穿上十二公分的高跟鞋也才一七零公分,还是没有李拾光高。
  身高只有一六零的燕子笑道:“你是不是把我给忘了?现在你们三个大高个走一起,我才是最矮的!”
  孔嫣皱着鼻子娇嗔:“我才不要像你那么矮!”
  李拾光和陈香默契地对视一眼:孔嫣,有猫腻!
  第104章
  两人的目光不自觉的就投到孔嫣身上, 笑着逼近她。
  孔嫣眼底有些恐慌,举起双手作投降状:“你们干嘛?”
  四个人里面, 孔嫣是最小的, 生活中……一些缺点她们不去评价,但她的专业课成绩非常出色, 可能是从小跟着她爷爷耳濡目染吧。
  自从听说李拾光要自己研发护肤品之后, 孔嫣最近的兴趣又落到护肤上,两人的研究方向虽然一致, 但过程却不尽相同。
  “小嫣嫣,你最近很不对劲哦~”陈香特别男友力的手撑墙壁作壁咚状,将孔嫣困在自己的臂弯内。
  “说吧,是不是谈恋爱了?”李拾光也笑着问她。
  陈香和孔嫣都在外联部, 自从孔嫣很少去外联部后, 她们就默认她和翟季颂分手了。
  翟季颂本人是个非常会钻营的人, 目光根本不会在对他没有多大用处的女孩身上停留太久,或许他会暂时的因为她们的美丽而停留, 但就像一只花蝴蝶一样,最终还会飞走。
  对于孔嫣的及时回头, 三人都是赞成的。
  她们始终认为孔嫣太过单纯, 而翟季颂心思太过复杂,不会是翟季颂的对手, 怕她不会保护自己而受到伤害。
  好在,最终她还是和他分开。
  追求她的人很多,她本身也不是个为谁守身如玉, 或没有谁就要死要活的,加上她和她们又不是同一专业,所以她经常出去有什么事,她们也不曾问过。
  就好像突然有一天,孔嫣就开始在意自己身高了。
  但女孩子嘛,突然有一天开窍了,喜欢穿高跟鞋了,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寝室中四个人,李拾光和陈香个子太高,不适合穿高跟鞋,燕月金之前太胖,穿高跟鞋也不合适,只有孔嫣,她是四个人当中个子最矮,脸长的无可挑剔,身材比例却不好,腿短且粗,会突然想到穿高跟鞋也不是不能理解。
  故而几个人也没太放在心上。
  陈香还拿了孔嫣的鞋子试了试。
  孔嫣穿三十五码的鞋,陈香个子高穿三十九码的鞋,赤着脚都穿不进去,站在高跟鞋上面感受了一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人小’的感受。
  燕月金见陈香去试那恨天高,也兴致勃勃的踩上去感受了一下那个高度。
  她和陈香一样,也是个运动废,最擅长的运动应该只有跑步了,站上面还没走,就东倒西歪差点把自己给摔着。
  在一群人哈哈哈的笑声中,李拾光将自己已经长到三十八码的叫踩在鞋子外面感受了一下,顿时身高一米八。
  李拾光现在不论做什么事就图个舒服,和人相处是这样,穿衣穿鞋也是这样,不让自己受这个罪,每天平底鞋穿的不要太舒服。
  现在想想,不对啊。
  孔嫣是个军训都能顺拐的人啊,出了名的运动废,又活的特别自我的一个小公主,是什么原因能让她自讨苦吃,在寝室练习起穿高跟鞋呢?
  就像她前面那么多向她献殷勤的男生,通通都是别人付出,孔嫣坐着如女王般享受他们的付出,什么时候自己付出过一星半点?她只会觉得又不是她让他们这么做的?和她有一毛钱关系?我接受是看得起你,一般人送我我还不要呢。
  陈香和李拾光都觉得事情大条了,孔嫣这次怕是栽了。
  对于两人的逼问,孔嫣眼神躲闪,就是不敢看二人,神情异常的慌乱,娇滴滴地推着她们:“哎呀,你们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陈香心里咯噔一声。
  她这个反应很不对啊,卧槽,她干嘛那么怕李拾光?头往自己这边撇,分明是不敢看李拾光啊。
  她转头看了李拾光一眼,见这姑娘还没反应过来呢,看着她俩闹。
  她想想徐清泓现在长到一米八五的身高,再看看穿着高跟鞋也才堪堪一米七的孔嫣,心不在焉地收回了手。
  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她没有贸然说出来,只是将自己不好的猜测放在心底,打算先观察一下再说。
  等到徐清泓来到七号宿舍楼下接她们,四个人款款下楼时,李拾光满心满眼里都是徐清泓,陈香却在默默观察孔嫣和徐清泓,她不怕孔嫣有什么心思,就怕徐清泓也……
  如果连徐清泓和李拾光这一对都能出问题,那她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好在徐清泓没有让她们失望,他的目光全在李拾光身上,眼里根本容不下别人,因为她们是李拾光好友,才抽空朝她们礼貌地笑着点了个头。
  陈香的目光落在两人牵着的手上,永远都是十指紧扣,李拾光笑着偎依在他胳膊上,两人穿着同色系同款的衣服,用她的话说就是‘情侣装’,让人一看就知道二人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她的目光再看向孔嫣,见她脸上果然露出一闪而逝的羡慕和黯然,心中微沉。
  她笑着对孔嫣道:“真羡慕他们,你看拾光眼里除了徐清泓就看不到别人了,要是我也有一个对象对我这样好,我恐怕也看不到别人了。”
  孔嫣微微低下头唇角甜蜜羞涩的笑意一闪而逝。
  “他们俩真是天造一对地设一双。”陈香感叹。
  燕月金也赞同地点头:“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孔嫣从自己的世界里出来,双手合十放在下巴哪里,星星眼地用力点头:“嗯嗯!”
  已经偎依在徐清泓身边的李拾光听到她们三个人的话,毫不谦虚地回头说:“算你们三个有眼光!”
  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占有欲和对徐清泓的在乎。
  陈香心里松了口气,笑着摇头:“就是看你们感情几年如一日的好,感叹一句。”
  燕月金笑着打趣:“只要你愿意,愿意对你好的人能绕我们国大操场一圈!”
  孔嫣突然咬了咬唇说:“我不要那么多,一个就够了。”
  “只要一个像徐清泓对拾光这么好的。”她不知想到什么,脸颊微红,垂着头满脸娇羞。
  几个人面面相觑。
  陈香心中松了口气。
  好像不是徐清泓啊,那是谁?
  突然表现的那么让人误会,害她吃了一惊,还好只是虚惊一场。
  几人到校门口和马萍汇合。
  自从和马萍留下电话和地址后,她就经常过来找李拾光玩。
  她性子活泼单纯,曹雪芹先生形容王熙凤的那句‘丹唇未启笑先闻’,放在她身上十分合适,笑点特别低,什么时候都是笑着的,活的很开心,很快就和401寝室的另外三个姑娘打成一片。
  六个人打了两辆车。
  她们到的时候,涂先生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是过来开门的却是李博光。
  李博光正在厨房准备食材,门铃声一响,涂先生坐在沙发上还没有反应过来呢,李博光就三步跨作两步,迈着大长腿快速从厨房里跑出来,高大的身上套着一件粉色围裙,满脸笑容的打开门,在开门的那一刹那,那雪白的牙齿简直晃得人眼花。
  “你们到啦?快进来快进来!”李博光热情的让人受宠若惊,就是对徐清泓也热情的不像话:“清泓也来啦,里面坐。”
  在她们到来之前,李博光早已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桌子椅子擦的纤尘不染。
  涂先生就笑着看着李博光忙碌,心中感叹:青春啊青春。
  李博光平时不算懒,但也算不上多么勤快的人。
  和所有被父母宠大的小孩一样,他身上同样有着属于他的优点,但也有缺点。
  比如他喜欢做饭,却不喜欢洗碗,更别说收拾屋子了。
  他和涂先生住在一起,涂先生喜欢住处干净舒适整洁,他看出李博光身上有着年轻人都有的问题,也不会让他来做,就自己带着病体收拾,李博光看到都是连忙扶着他坐下,“涂先生,你身体还没好,有什么事叫我做就可以了,你别动!”
  然后将屋子里收拾一番。
  但他自己通常都是没有自主去收拾屋子的意识的,都是涂先生觉得房间很乱了,想要收拾了,他看到才觉得,哦,房间要收拾了,就赶紧收拾,而且收拾也是一堆东西往抽屉里一塞,然后打扫一下。
  这在处女座的涂先生看来,是完全不合格的。
  但人年纪大了,就是有一点好,就是包容度特别高。
  况且他是真的很喜欢李博光这小伙子,真心拿他当做晚辈来疼爱,并不觉得他这算缺点。
  但是今天早上,和所有年轻人一样在周末的早晨喜欢睡个懒觉的他,一大早起来就忙碌起来,将他平时看不见的角落的灰尘全部打扫干净,连橱窗最边上的小角落里都不放过,然后兴高采烈地跑出去买了一堆食材回来,哼着歌在厨房里准备做饭。
  涂先生就知道,今天上门来的人都当中,肯定有一个是李博光的心上人。
  他的目光第一个就落在陈香身上。
  原因嘛,她个子高,已经长到一米七八,腰细腿长,风情万种,外表看上去和李博光极为般配。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不对,从那几个姑娘进门开始,小李的目光只在这高个的漂亮女孩身上落了不到一秒就转移开了,眼睛就盯在其中一位琼鼻大眼的长得非常漂亮的姑娘身上就没挪开过。
  那一脸的傻笑哦,简直无法直视。
  那姑娘也是,低着头一脸娇羞。
  他目光不自觉的向下,落到那姑娘脚下穿着的最少有十公分的高跟鞋上,穿了这么高的鞋跟,也只到李博光肩膀高,这要是脱了高跟鞋,两个人站在一起……
  涂先生想了想那样的画面,嗯,不懂年轻人的想法。
  明明和这高个姑娘很配嘛。
  不过很明显,高个姑娘对小李也没什么其他想法。
  陈香还客气地问了一句:“要不要换鞋?”
  李博光一边傻笑地说着:“不用不用,就这样进来,随便坐。”一边特别贴心的拿了双全新的女士拖鞋,放在了孔嫣的脚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