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_分卷阅读_2
别说女同学们,就连男生们也都将自己捯饬得人模狗样的,对这位大明星兼金主翘首以盼。
“我不是他的粉丝。”邓玉琪笑了笑,“林师兄很喜欢他?”
“还行吧。”林知夏望着会议室里那一张马屁劲儿十足的海报,笑得有几分促狭,“长得挺好看的。”
海报是学生们自己做的,充分体现了系里经费苦缺的现状。整张海报都透着PS初学者的勤学苦练,和朴素、喜庆的审美风格。
海报正中间,一位英俊的男模特身穿精细的手工西装,做双手插裤袋状。
男模神色淡漠,气场冷峻而疏离,模样确实毫无争议地俊美夺目。
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精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
“我不是他的粉丝。”邓玉琪笑了笑,“林师兄很喜欢他?”
“还行吧。”林知夏望着会议室里那一张马屁劲儿十足的海报,笑得有几分促狭,“长得挺好看的。”
海报是学生们自己做的,充分体现了系里经费苦缺的现状。整张海报都透着PS初学者的勤学苦练,和朴素、喜庆的审美风格。
海报正中间,一位英俊的男模特身穿精细的手工西装,做双手插裤袋状。
男模神色淡漠,气场冷峻而疏离,模样确实毫无争议地俊美夺目。
盛朗是中外合资产物,血混得恰到好处,既显得轮廓深邃精致,又不太像个假洋鬼子。
唯有一双碧绿的眸子,像块剔透的冰种翡翠,是他血统的证明,以及个人宛如广告灯牌般的标志。
“怎么有长得这么好看的男生?”一个女生在林知夏他们身后小声嘀咕,“你们看了他的TomFord广告了吗?身材和气质都好到爆,简直帅得我头晕!”
“看得不多,也就七八十遍吧。”她身旁的女生附和,“艾玛那胸肌腹肌,那腰那腿儿……说起来,以前我只追爱豆。知道了盛朗后,我才学会欣赏超级男模的美貌。”
“盛朗的盛世颜值至少是打遍大东亚无敌手吧?可惜他只上综艺,不拍戏。为什么大美人的演技总是那么尴尬?”
“我们家‘郎君’不需要有演技,他只负责美貌如花就好了!”
连一个男生都忍不住说:“这么帅,这么有钱,关键出手还这么大方。我也想要这样的金主爸爸!”
“张师兄准备向大佬献上菊花吗?”
“呸呸!太粗俗了!太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了!”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
邓玉琪的心思却不在大明星身上。
她挨着林知夏坐着,小心翼翼地试探:“听说师兄在东三环地铁口买了大房子。那边房价可贵了。你一个人住,还是和父母住?”
“我父母都不在了。”林知夏说,“有个朋友和我一起住,不过他也不常回来。就我和老狼。”
老狼是林知夏养的狗。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有些年纪了,所以由小狼升级成了老狼。
林知夏是狗奴,把这条老狗当作宝贝疙瘩,手机屏保都是他和狗的合影。
有才有貌,父母双亡,经济宽裕又有爱心。
邓玉琪的心活得像春江水里的一尾鱼。
“同住的是女性朋友?”
“男朋友。”林知夏说。
邓玉琪窃喜:“和哥们儿住一起,不方便和女朋友约会吧?”
林知夏浅浅一笑:“没女朋友,就没什么不方便的。”
门口一阵骚动,喧哗的人声夹杂着相机快门的咔嚓声涌了进来。
一个高大的男子被众人簇拥着,大步流星地走进了会议室。
一米八八的身高让盛朗同普通人在一起时,总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顶级男模,容貌其实都是其次的,身段和气质才是他最为出众之处。
只是一身端庄的海军蓝西装,并无任何搔首弄姿、挤眉弄眼之态。盛朗每迈一步,都稳健有力,仿佛落地有声。
天生有一道光打在这男人身上,让人们的目光不看他都难。
邓玉琪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盛朗走进来后,也不看迎接而来的院系领导,却是朝他们这里望了一眼。
这男人在粉圈里有个绰号,叫“狼主”,据说因为那双碧绿的眼珠像夜里的狼眸。今日见了本人,发觉真是名不虚传。
邓玉琪被这目光一扫,下意识打了个哆嗦,忍不住往林知夏身后缩了缩。
“这位是我们生物学最年轻的教授,林知夏。”院系领导热情地介绍,“盛先生捐赠的很多仪器都对林教授的课题有极大的帮助!”
林知夏施施然起身,上前和盛朗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