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俗小说 第11节
  我就这么飘着出了宿舍,打算临时抓个人帮我送一趟饭卡。正好看见隔壁寝室的一个女生走过来。那女孩叫冰冰。我们两人关系不错。有时候她的洗衣粉沐浴露之类的东西用完了,会跟我借。我想她应该愿意帮我这个忙。
  我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一般,问她:“冰冰!你有空吗?可以帮我一个忙吗?”
  “什么事?”
  我告诉了她,她抿嘴一笑:“你对他可够好的呀。”
  我故作坦荡:“哎呀,都是玩音乐的,兄弟们之间互相帮忙嘛。”
  自从买了吉他,我已经以玩音乐的人设自居了。这样我就可以融进学长的圈子里。我觉得这是个进可攻,退可守,距离足够近,万一被拒绝了又不至于太尴尬的完美位置。
  冰冰接过饭卡,微笑领命而去。
  等我发现事情不对劲时,已经是几个星期以后了。在那之前,因为时间表安排得太紧,我每天疲于奔命,没有很多时间见到学长。不过我并不觉得我们疏远了,因为我们常常发信息鸿雁传书。他好像越来越喜欢和我聊天,有时候可以聊很久。打工时我曾经为了回他的短信被老板骂,又狼狈又甜蜜。
  终于有一天,我们聊到了一个有女吉他手的乐队时,我试探地问:“我猜她肯定是你喜欢的类型。我觉得女生做吉他手特别酷。”
  我是有心机的,我在提醒他:我也算是本校为数不多的女吉他手呢。
  “她是很酷。不过,我喜欢的女生不是这个类型的。”
  我马上问:“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他很快地回复说:“我比较重视女生的内涵。”
  那一刻,我心里的礼花绽放如奥运会开幕式。我觉得,这个女生非我莫属。我简直就是内涵这两个字的本意。我甚至觉得我是不是可以表白了?但我记得人家都说,女生是绝对不能主动表白的。一定要等到男生先开口。再说,等我送了他那把昂贵的吉他,他自然知道我的心意。
  美好的爱情需要等待。我已经精心灌溉了这么久,我们的爱情之花一定会彻底绽放。
  在这期间,谁都不知道我在心里做了多少遥远的计划。我想到了我毕业以后可以找一份很好的工作,可以供他专心做他的音乐。至于去哪里,并不重要。北京曾经是乐队的福地,但据说现在广州成都的音乐氛围也不错。反正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找工作。我的打工生涯非常顺利,这给了我很大的自信心。所有的雇主都对我很满意。不管那工作是给小孩子讲题,还是在快餐店点餐,我总是博得好评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时候我发现,其实成为“最好的”那个人也没什么难的。不过是不偷懒,尽量把事情做好而已。大部分人上班的态度都是应付。
  学长一直没提还我饭卡的事,我内心窃喜他一定是把我当自己人,才会跟我这么不见外。那学期我选的课都是上午的,下午我总是跑到校外去打工,每周只有两天会在学校里吃饭。如果需要去食堂,我就和同宿舍的人借一下饭卡,然后再把钱还给人家。
  我就这样一边忙碌,一边幻想,觉得自己的生活充满了期望。没多久,我发现同寝室女生看我的目光似乎有点怪怪的,我猜大概是因为我早出晚归打扰旁人休息,还老跟别人借饭卡。从此更加谨言慎行,尽量轻手轻脚,也不跟别人借饭卡了。如果需要在学校里吃饭,就去小卖部胡乱买些东西吃。
  有天我正要下楼去小卖部买吃的。同寝室的小鲁摊在床上,问我:“你是去吃饭吗?去几食堂?帮我带一份饭吧?”
  “我去小卖部买点东西吃。”
  “小卖部哪有好吃的?去三食堂好不好?帮我带一份牛肉饼。”
  “我饭卡借人了,就不去食堂了。”
  平时不太爱说话的素素突然插话:“你的饭卡借出去多久了?我怎么觉得有好几个礼拜了呢?”
  “借给乐队的朋友啦。我这不是天天打工嘛,没空去要。”我没好意思说来龙去脉。
  素素皱眉:“那这人怎么也不知道主动还给你呢?这么不自觉。”
  “哎呀,搞艺术的人,心思单纯。”
  小鲁把饭卡递给我:“不就是饭卡吗?用我的不就行了?你帮我买牛肉饼,我请你吃一顿食堂的饭,好不好?”
  我接过饭卡:“好,那我回来给你现金。”
  “不用不用!算我给你跑腿的打赏啦!”
  “那不行,我不能占你的便宜。要不我不去了。”
  小鲁笑我:“你就这么死板。”
  我带着小鲁的饭卡去了三食堂。此刻正是饭点,食堂里人很多。我买了小鲁要的牛肉饼,给自己买了荤素搭配的份饭。我排队,结账,一路上眼睛都在不由自主地地四处张望。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你就会走在哪里都想和他邂逅。你会想象他随时随地出现在你的面前。
  奇迹发生了,我真的看到了学长。
  他正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放满了食物。他刚刚结完了帐,向外走去。其实也不算很奇迹——这是吃饭的时间,他有一定的概率会出现在某一个食堂。但还是有一点奇迹,因为学校有很多人,也不止一个食堂。学生们吃饭也很快。所以,这样的相遇,总是能够说明一点缘分吧?
  我连忙高兴地向他打招呼。他停住了脚步,也对我微笑。我本来打算把餐带回宿舍吃,这样小鲁的牛肉饼就还是热的。但学长拿着的是堂食的托盘,很显然,他打算在食堂里吃完这顿饭。我想我可能就要对不起小鲁了,我打算跟学长一起吃完饭再回去,牛肉饼恐怕是要凉了。考虑到这次美丽的邂逅还是小鲁让我帮她打饭带来的,我暗下定决心改天要报答小鲁,请她吃东西。
  我本能地走向学长,没话找话地说:“好巧啊!”
  “是啊。”他一边说,一边向座位区走去,眼里还在搜索着空座。
  “那边有空位。”我指向窗边的空桌。
  但是他的目光转向了另一个方向,我随着他的目光望去,一个长发白裙的女孩子坐在一张桌子边对我们挥手。是冰冰。
  我看冰冰招呼我们,虽然有点遗憾不能单独相处了,但也不愿意太冷落同学,就说:“我同学在那里,我们坐那边吧?”
  学长似乎有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也没多想,就和他一起走到了冰冰身边。
  冰冰的面前什么也没有,我问她:“你吃完了?还是没买呢?”
  冰冰嫣然一笑,指着学长说:“他帮我买饭,我帮他占座。”
  随即我看到学长把那个装满食物的托盘放在了他和冰冰的中间。那托盘上有四个菜,两荤两素,还有两套餐具和一张饭卡。
  我还没有开始吃饭,但喉咙里已经瞬间被什么东西塞满了。我的本能在告诉我他们两人的关系不一般。但我的大脑却想方设法地安慰我:他们可能只是刚才进来的时候才遇到。这也没什么。
  冰冰见我还站着,招呼我说:“你坐这边吧?”
  我知道我应该坐下来,这样既显得大方,也可以搞清楚他们的关系到底进展到了哪一步。但是我看见学长细心地给冰冰布餐具,还体贴地把餐巾纸垫在塑料餐具的下面。
  恍惚间我居然想到了打工时领班对我讲的服务要点:餐具不能直接跟桌子或者托盘接触,要垫在餐巾纸上,否则客人会觉得不干净。
  我勉强地笑了一下,晃一晃起手里的袋子,说:“我给小鲁带了饭,就不跟你们吃了,要不然,馅饼就凉了。”
  冰冰笑道:“你可真够意思。那你赶紧回去吧。”
  学长在一边附和地点头,我明显地感觉到这两个人正在盼着我赶紧离去。一股巨大的不适感充斥我身。
  鬼使神差地,我对学长说:“我过来主要是想问你,我的饭卡用完了没有?”
  不知是否心理作用,我觉得这句话说完之后,眼前这对男女僵了一僵。学长僵硬得更明显。随即他假装恍然大悟:“哎呀,真不好意思,你不说我都给忘了。用完了用完了。”
  他拿起托盘上的饭卡递给我,还补了一句:“多谢了,回头我把钱给你。”
  我的心里醋意十足,又后悔自己大概得罪了他,但还有点在她面前拆穿他的快意:他请她吃饭都用的是我的饭卡。
  我没说要他还钱,也没说不用还了。我只是接过饭卡,故作潇洒地笑着离去。
  第17章 绝色
  走在路上,我的思绪就像一部侦探小说的开端,充满了纷乱的线索和疑问。在我要回饭卡之前,冰冰知道学长在用我的饭卡请她吃饭吗?这张卡是我托她拿去给他的。但是她未必知道这么多天过去了,学长仍然在用这张饭卡。饭卡上有编号。但谁会注意编号呢?他们的关系是不是真的很近了?一起吃饭说明什么?在一个学校里,同学之间经常一起吃饭。我和学长也一起吃过饭。我帮他带过饭,一起在排练室里吃。可他从来没有给我拿餐具,更不用说垫餐巾纸。而且,每次还都是我帮他买饭,他还经常在我客气几句之后就真的不给钱。
  胡思乱想中,我的身体自动走回了寝室。小鲁的牛肉饼还是热的。她很开心。我们一起在寝室里吃饭。说说笑笑中,我的心一直沉在水底浮不上来。但总体来说,我表现得很好,一切如常。我忍得住。就像几年前,当我知道那个令我心动的小城少年另有雄心壮志,完全不把我放在他的计划内时,我也只是在没人时偷偷地哭了一场而已。
  寝室里都是人,我前所未有地想要一个人独住。我想要一个小小的属于我自己的房子。在那里,我可以像言情片的女主角一样肆意地矫揉造作,泪洒卧室、客厅和洗手间。但在寝室里,在公共空间,我不能这样做。我要懂事,得体,稳定。除了“懂事”,我从小没得到过别的夸奖。我本能地要把这个优点贯彻到底。
  为避免前后反差太大而尴尬,我又去了几次乐队。三次中有两次见到了冰冰。她选了一门音乐课,向学长请教些音乐方面的事。其实他们也没有勾肩搭背或者当着我的面热吻,他们在我面前的尺度并未超过两个关系不错的同学。
  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不需要这些也看得出来。学长对冰冰的殷勤,就是瞎子也能感受得到。我心里酸酸的,忍不住也随着学长的目光偷看冰冰。我注意到冰冰的一举一动都柔软妩媚,她很擅长用一种看似无辜的清纯小动作搅扰人心,比如,撩发,低头,轻轻拽一下对方的衣服。而我只会提供兄弟般的支持和帮助。
  她喜欢穿白色的带蕾丝花边的裙子,领口会稍微露得多一点。而我很少穿白色的衣服。白色显胖,容易脏,最重要的是,我穿上也不好看。
  她总是留着披肩长发和空气刘海,化着淡妆。我也是长发,却只是因为长发不用经常去发廊洗剪吹。我也没有刘海,为了学习和打工方便,总是胡乱扎一个马尾。
  她总是很无助,事事都不懂,要他帮忙。她根本不去理解他的音乐。偶尔他讲给她听,她蹙眉:“好难啊,我真的听不懂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难的事情呀?”而我却一直在摇滚乐方面暗自修炼进修,好像要跟他在音乐大赛中一较高下。可原来他根本不需要能与他高山流水话知音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一双膜拜的大眼睛和妩媚的笑容。
  冰冰的每一个特点,都衬托了我的粗糙乏味。而学长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告诉我:他从来没把我当回事。
  我庆幸自己没有对学长表白,也没告诉他我要为他购买一把fender的计划。我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打工太忙,我没时间练琴。以后我就不来了。
  其实根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身价。
  冰冰最后和学长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长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所谓冰冰是我的情敌,其实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学长根本没有喜欢过我。而冰冰也根本没有喜欢过学长。他享受我的供奉,然后再去供奉她。我就是这条爱情食物链的最底层。
  这段恋情里,我最意外的收获就是打工获得的那几千块钱。当初是为了他才去打工,虽然最终用不上了,可多了笔钱总是好的,算是我这段恋情的一个安慰性补偿。
  从此我爱上了疯狂的工作,我发现这样不仅能赚钱,还会因为没时间花钱而存钱。这个习惯后来为那个放着吉他的小房子的首付立下了汗马功劳。
  回想起来,冰冰并没有眼前这位林雪儿漂亮。但是有些地方是很像的。比如举止中的柔软感,以及向异性求助示弱的姿态。果然梦是心头想。我以为我早就忘了冰冰,忘了学长,原来我还记得。不仅记得,我还介意。当年我反复说服自己不要介意。冰冰没做错什么。学长不是我的男朋友。可内心深处,我是介意的。她不是个粗线条的女生,又帮我送过饭卡,她肯定知道我对学长的心思。如果她真的喜欢他,我也认了。可她对他,只是见到可能的备胎就放出手段去收割一下。我的感受,我和她的交情,在她眼里不值一文。
  在现实中,如果我再见到冰冰,我会礼貌而冷淡地保持距离。但此刻在梦里,我无需掩饰对林雪儿的厌恶。我讨厌所有这种女人。我本能地想给林雪儿点颜色看看,让她也傻眼一次,知道她不总是可以为所欲为。我知道这很幼稚,但是,我就想一雪前耻。
  此刻,面对林雪儿的柔弱求助,穆荣的眉头轻轻皱了起来,看向璐璐。
  我心里暗暗紧张:哎呀,不好!他要替林雪儿说话了!果然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吃这一套。
  只听穆荣对璐璐说:“璐璐,赶紧给你表姐打电话吧。我们不要跟她多说了,这人拿个棒槌就当针,你跟她说不清的。”
  我没想到他居然对林雪儿的手段免疫,有点惊喜地看着他。穆荣注意到了,耸耸肩,小声对我说:“我看她八成是故意的。烦死了,像不像小学时咱们班那个爱告状的组长?”
  我噗嗤一乐。虽然我没有和他经历过共同的童年。但是谁的童年里,没有一个小题大做,把老师的话当圣旨的小干部呢?
  林雪儿听了这话,眼圈一红,她哽咽但坚定地说:“苏小姐,穆少爷,就算你们有钱有地位,也不能侮辱我的人格!”
  这话有点不好接。其实穆荣是不满意她拿着鸡毛当令箭,一个签到搞得像什么原则性问题似的。但鉴于彼此之间的财力地位悬殊,就显得穆荣像是在欺负人。
  穆荣不客气地说:“我没跟你讲话。”又把我拉到璐璐旁边,嘀嘀咕咕:“厉烨的手下就跟他一样,小题大做,神经兮兮。”然后他装模作样地板起脸,压着嗓子,学着厉烨的欠扁口气说:“我厉总裁就是吃个饭,也要打卡、签到、按手印、签合同!”
  我和璐璐都笑起来。林雪儿不说话了。我正在诧异她怎么不反击,想词儿还是哭了?只听一个男人的声音冷冷地响起:“你们在这里堵着门不进去,是要开会吗?”
  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我每天早上都要听到的那个欠扁的男声。厉烨终于出现了!总算要见到这讨厌了好多天的男人了!我倒要看看这全城少女的梦中情人没了滤镜、液化和美颜,真人到底长什么样!
  我带上了全部的挑剔眼光向声音的主人看去。可在看到厉烨面孔的那一瞬间,所有预设的反感和不屑都土崩瓦解。我的胸口宛如被一个无形的铁锤重重击了一记,霎时之间唇燥舌干,目瞪口呆,心道:“我是不是死了啊?尘世间哪里来的这样的帅哥?要是现实中可以有这样的男朋友,一个像郭德纲一样逗的会做饭的吴亦凡给我也不换!这样的男人要是在现实中,那真是值得女人死皮赖活,上天下地,枪林箭雨,刀山油锅,不管怎样,也非要管他叫老公不可!”
  我生平第一次理解了所有绝世美人因容貌而创造的奇迹。特洛伊战士为什么见到海伦,立刻表示为了她愿意再打十年的仗?周幽王为什么为了褒姒的一个表情,可以拿江山社稷的安全开玩笑?
  当初看这些故事,只觉得这些人小题大做昏了头。可当我看到厉烨时,我什么都明白了。
  蓦然之间,我想起这样一段形容:他皮肤白得像雪,嘴唇红润如鲜血,头发像乌木一样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看不清他的相貌,只看得见他的颜色。因为我看到他就会心神不宁,需要将目光移开一点才能镇定。而这颜色已经足够摄人。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为何古人将美人称为绝色。
  我总忍不住试图看他,可还是心慌,只得再次低头。低头时,我看到他的衣服。复古的黑色燕尾服,里面是款式繁复的白色衬衫。这衣服别人穿都像凡尔赛出逃蜡像,他穿着,却仿佛产生了时空魅力,把这里一下子拉进了一个梦幻世界。他的出现,让这荒谬浮夸的一切变得合情合理。我好像走入了夜访吸血鬼的故事里,见到了传说中的德古拉公爵——最美、最诱人的那一版。
  那是一种带着奇异的控制力的,让人不安的美。就像指环王中那个邪气的戒指,明知不好,可是一靠近,就让人莫名其妙就产生了占有欲。
  我被厉烨的美貌摄取了心神,一时间呆住了,只是眼睛不断看向他又移开。只见林雪儿垂头说道:“茜茜小姐和璐璐小姐不肯签名……”
  这句话立刻让我从厉烨的美貌定身法中活过来了:“啊?你讲不讲理啊?我从一开始就乖乖配合你签名了呀!”
  第18章 门童
  厉烨看向林雪儿,我的目光也情不自禁地随着他转动。只见林雪儿眼里闪着泪光,一副委屈相。说来也怪,她维持这个泫然欲滴的状态已经很久了,却一直没有真的哭出来,越发显得眼中波光粼粼。据说某个言情太后挑演员,必须要哭得好看。我那时候还想,怎么就算哭得好看呢?今天看了这林雪儿,我算有点明白言情太后的标准了——所谓哭得好看,就是人家会用眼泪做美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