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当了龙王 第66节
“对,我是来自北方海域的人鱼。”丽芙这时候也懒得再继续伪装,不待他询问,便自行交代了起来,“那两条银鲨是我特意买回来的,我们人鱼有可以让鱼类发声的办法,我悉心教导它们唱歌,就是为了让你晚上不得安宁。”
“前两天在房间里压住你的人也是我,我趁着你睡觉,进去房间里把你压住,捂住你的眼睛和鼻子,看着你一点点接近死亡,最后故意在你的耳边叫你的名字,让你以为我是刚进去房里的,你心脏那里也是我抓的。”
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眼睛眯了眯,“可惜那天没把你弄死。”
她的声音冰冷且充满了恨意,让何自声不自觉打了个冷战,心里生出恐惧之时,更有着无尽的茫然与不解。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与自己相伴二十年的枕边人,居然处心积虑地想要谋害自己。
如果不是简兰斯已经向他明确地解释过人鱼不会化形的话,他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妻子是不是被谋害了,眼前这个其实是冒名顶替的。
但这个丽芙对他太熟悉了,熟悉到不存在作假的可能。
何自声感觉到自己的心理防线一点点被瓦解,讷讷地问:“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丽芙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一脸讥讽地看着他,“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吗?”
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恨意与失望,何自声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不由得漏出一点心虚,犹自挣扎,“丽芙,我不明白。”
丽芙嗤笑一声,“别装了,你的小情人还有两个月就生了,再装可就没意思了。”
何自声浑身一震,急声道:“丽芙,你听我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丽芙却根本不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冷冷地打断他,“何自声,我为了你放弃了声音,离开北方海域,漂洋过海来华夏定居,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你还记得我们结婚时候说的誓言吗?”
何自声怔怔地看着她,他自然是记得的。
——永生永世,坚贞忠诚。
这其实是人鱼对伴侣的要求。
而现在,丽芙的诉求只有一个。
“我要杀了你,带着你的心脏回北方海域,换回我的鱼尾。”
作者有话要说:
贞洁是男人最好的嫁妆。——by丽芙
.
昂,人鱼这一节想写的其实是另一个梗,而且做了好多铺垫惹,跟大家的脑洞完全是两个方向
第54章 我要修妖┃来个反向操作。
人鱼拥有着漫长的寿命,最长可以活到上千岁,但相应的,他们没有灵魂,繁殖也很困难。
加上凶残的天性和好斗的性格,人鱼的数量不断在减少,到了近代,人鱼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
少到现代人都以为人鱼只是传说中的生物。
丽芙自述,她出生于北方海域,与其他人鱼热衷于玩弄人类不同,她从小就有着更强的野心。
她热爱唱歌,而灵智未开的水中生物无法真正欣赏她的歌声,所以她一直以来的心愿,就是让更多的人可以听到自己的歌声。
她要俘获最多人类的心。
丽芙知道人类社会有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资本,歌声可以被录制和传播,当红的歌星甚至能够把自己的唱片卖到全世界,收获无数的追随者。
她对此向往不已,因此决定离海上岸,成为歌星。
但这样一来,她就不得不面对千百年来一直困扰着她的族人们的问题——人鱼没有能够在陆地上行走的腿。
好在疯狂的先辈们也早就为她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丽芙冒着风险,找到了一位巫师,用自己的美貌作为交易,换了一双人类的腿。
人类社会的现实程度超乎想象,丽芙有了腿,却没有了美貌,虽然她的歌声很快获得了唱片公司的青睐,但公司认为她的长相会影响到销量,要求她不能出镜。
唱片公司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人鱼的歌声得天独厚,丽芙的第一张唱片一经推出,立刻风靡全欧洲,成为当年最畅销的女歌手。
同时,对于丽芙的外貌,公司也一直严防死守,除了经纪人和高层,连同公司的其他员工都不知道丽芙的真实长相。
如果没有意外,丽芙原应该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继续推出新歌,成为世界的歌星。
这个意外就是何自声。
当年何自声是华夏最红的偶像明星,俊朗英逸,意气风发,还有东方人独特的温文尔雅。
丽芙在何自声受邀到欧洲出席活动的时候无意与他遇到,对他一见钟情。
人鱼是一种很偏执的生物,基因里就带着对爱情的疯狂,为此他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包括曾经的梦想。
说到此处,丽芙停顿了一下,发出一声轻轻的嗤笑,不知是在嘲笑何自声,还是在嘲笑自己。
“为了让何自声像我爱上他一样爱上我,我又去找了那个巫师,用我的歌声,换回了我的容貌。”
没想到当中还有这样的曲折,薛沉露出佩服的神色,但也不无惋惜:“很勇敢,了不起……但是不值得。”
丽芙的传奇事件之一,就是出道时从不露面,外界一直猜测她相貌丑陋,直到她跟何自声公开恋情时出现在大众面前,惊人的美貌才狠狠地打脸了那些不友好的揣测。
这个反转堪称经典,此后多年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却原来,当年丽芙出道时不露面,真的是因为外貌不好看。
而丽芙换回美貌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用人鱼的天赋歌声迷惑了唱片公司仅有的几个知情人,让他们以为自己一直是这么漂亮,并且同意在解约合同上签字,才让她得以恢复自由身。
再之后,丽芙与何自声召开记者会公布恋情,并顺势引退,因为她已经彻底失去了惑人的嗓音,没有办法再唱歌了。
简兰斯恍然明白过来:“所以你刚才没有用歌声攻击我们。”
他刚才就有些疑惑,丽芙为什么没有用歌声迷惑他们,明明这是人鱼最擅长的把戏。
而且她暴怒时候的叫声虽然恐怖,但更多的是物理上的冲击,并没有那种超自然的蛊惑力量,甚至并不动听。
事已至此,丽芙也没什么好否认的,点头道:“没错。”
她再次冷笑,“如果不是因为我不能唱歌,你们未必能抓得住我。”
薛沉想了一下,也认真回答:“不好说,我觉得出拳的速度应该比你出声的速度快。”
丽芙:“……”
她声音立刻压低下来,笑容也温柔了许多,“我只是假设而已。”
简兰斯:“……”
每一个嚣张的怪物在薛沉面前,最终都会变得乖巧又听话。
一直沉默旁听的何自声此时已经彻底呆滞了。
这一瞬间,他想起了许多往事。
那时候他年尚青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丽芙的唱片卖到华夏,他一下子被她的嗓音迷住,对这位神秘的女歌手充满了好感,只是丽芙从不露面,他还为此感到遗憾。
没想到后来他去欧洲的时候居然有幸见到丽芙真人,更没想到,丽芙居然那么漂亮,还爱上了他。
当时何自声觉得自己像是中了世界上最棒的彩票,不顾公司反对,在最当红的时候坚持跟丽芙结了婚。
何自声从来没有想过,丽芙为了跟他在一起,竟然放弃了这么多。
不仅仅是事业,也不仅仅是故土。
这是与他相伴二十年的妻子,如果说刚才还有些害怕,知道这些真相后,何自声心里只剩下满满的感动。
“丽芙,你太傻了。”何自声动情地说,“你根本不需要为我放弃你的声音,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管你长什么样子,我都会爱上你,跟你结婚的……”
“少放屁了你,什么时候了还装。”丽芙大骂一声,尖利的指甲在茶几上挥过,留下可怕的划痕,“何自声,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去找巫师换回我的容貌?”
她神色越发嘲弄,“你可能不记得了,当年你刚到欧洲的时候,曾经在莱河边遇到过一个女孩,她看了你很久,还对你唱了歌……”
随着她的提示,何自声慢慢回忆起了当年的事情,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脸上露出讶然之色,“难道……”
“没错,那就是我还没换回容貌的时候。”丽芙越说越觉得好笑,“即使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我对你当时说的话还记得清清楚楚,你跟你的朋友说,唱得很好,可惜长得不好,你还说……希望你喜欢的丽芙不要长这样。”
字字句句直插何自声的内心。
何自声瞬间哑然,脸上胀成猪肝色,尴尬得恨不得就地挖一条缝隙钻进去。
薛沉摇头叹气:“可真能装啊。”
这下尴尬了吧!
还好他们龙从来不搞这些虚的,喜欢好看的都大大方方说出来!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看了简兰斯一眼。
不得不说,师兄的美貌真是得天独厚,这么一对比,居然不比人鱼逊色!
要知道,人鱼的美貌差不多是水族天花板了!
龙,好喜欢.jpg
简兰斯正认真听丽芙的经历,突然接收到薛沉肯定(?)的目光。
简兰斯:?
“何自声,我不在乎你是因为外表才爱上我的,你们华夏人有句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很有道理,我一开始也是因为你长得好看才对你一见钟情的。”丽芙声音幽幽,带着无尽的恨意,一字一顿道,“但是你不该违背对我的誓言。”
人鱼繁殖困难,与人类还有生殖隔离,丽芙跟何自声在一起,几乎不可能有孩子。
因此在何自声向丽芙求婚的时候,丽芙告诉他自己是个丁克,一辈子都不会生育。
何自声也答应了丽芙的要求。
再后来的事,就是网络上广为传颂的版本。
二十年岁月倏然而逝,何自声与丽芙的爱情成了娱乐圈典范,当中最为人所称道的一节,便是何自声身为独子,却为了丽芙放弃生育后代,乃当代男德之表率。
现在看来,何自声并没有坚持到最后。
童话开局的爱情,最终落得个一地鸡毛的下场。
人鱼的寿命很长,丽芙原来的计划,是等何自声老死之后,再自己回北方海域隐居,她没有了尾巴,不能再回海里,但可以住在海边的村庄里。
但两个月前,她突然发现,自己为之放弃了一切的丈夫居然在外面有了个小情人,而且小情人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
人鱼最痛恨的事就是背叛,丽芙毫不犹豫地决定杀掉何自声,带他的心脏回去欧洲找那位巫师,换回她的鱼尾。
“那位骑士应该知道,人鱼对爱人是最忠诚的,人鱼亲手挖下来的心脏,是多么宝贵,换一条尾巴不过分吧。”丽芙幽幽笑道。
“前两天在房间里压住你的人也是我,我趁着你睡觉,进去房间里把你压住,捂住你的眼睛和鼻子,看着你一点点接近死亡,最后故意在你的耳边叫你的名字,让你以为我是刚进去房里的,你心脏那里也是我抓的。”
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眼睛眯了眯,“可惜那天没把你弄死。”
她的声音冰冷且充满了恨意,让何自声不自觉打了个冷战,心里生出恐惧之时,更有着无尽的茫然与不解。
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与自己相伴二十年的枕边人,居然处心积虑地想要谋害自己。
如果不是简兰斯已经向他明确地解释过人鱼不会化形的话,他几乎要怀疑自己的妻子是不是被谋害了,眼前这个其实是冒名顶替的。
但这个丽芙对他太熟悉了,熟悉到不存在作假的可能。
何自声感觉到自己的心理防线一点点被瓦解,讷讷地问:“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丽芙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一脸讥讽地看着他,“你自己心里不清楚吗?”
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恨意与失望,何自声忽然想到了什么,眼神不由得漏出一点心虚,犹自挣扎,“丽芙,我不明白。”
丽芙嗤笑一声,“别装了,你的小情人还有两个月就生了,再装可就没意思了。”
何自声浑身一震,急声道:“丽芙,你听我解释——”
“没什么好解释的。”丽芙却根本不给他任何辩解的机会,冷冷地打断他,“何自声,我为了你放弃了声音,离开北方海域,漂洋过海来华夏定居,你就是这样对我的?”
“你还记得我们结婚时候说的誓言吗?”
何自声怔怔地看着她,他自然是记得的。
——永生永世,坚贞忠诚。
这其实是人鱼对伴侣的要求。
而现在,丽芙的诉求只有一个。
“我要杀了你,带着你的心脏回北方海域,换回我的鱼尾。”
作者有话要说:
贞洁是男人最好的嫁妆。——by丽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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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人鱼这一节想写的其实是另一个梗,而且做了好多铺垫惹,跟大家的脑洞完全是两个方向
第54章 我要修妖┃来个反向操作。
人鱼拥有着漫长的寿命,最长可以活到上千岁,但相应的,他们没有灵魂,繁殖也很困难。
加上凶残的天性和好斗的性格,人鱼的数量不断在减少,到了近代,人鱼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
少到现代人都以为人鱼只是传说中的生物。
丽芙自述,她出生于北方海域,与其他人鱼热衷于玩弄人类不同,她从小就有着更强的野心。
她热爱唱歌,而灵智未开的水中生物无法真正欣赏她的歌声,所以她一直以来的心愿,就是让更多的人可以听到自己的歌声。
她要俘获最多人类的心。
丽芙知道人类社会有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资本,歌声可以被录制和传播,当红的歌星甚至能够把自己的唱片卖到全世界,收获无数的追随者。
她对此向往不已,因此决定离海上岸,成为歌星。
但这样一来,她就不得不面对千百年来一直困扰着她的族人们的问题——人鱼没有能够在陆地上行走的腿。
好在疯狂的先辈们也早就为她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丽芙冒着风险,找到了一位巫师,用自己的美貌作为交易,换了一双人类的腿。
人类社会的现实程度超乎想象,丽芙有了腿,却没有了美貌,虽然她的歌声很快获得了唱片公司的青睐,但公司认为她的长相会影响到销量,要求她不能出镜。
唱片公司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人鱼的歌声得天独厚,丽芙的第一张唱片一经推出,立刻风靡全欧洲,成为当年最畅销的女歌手。
同时,对于丽芙的外貌,公司也一直严防死守,除了经纪人和高层,连同公司的其他员工都不知道丽芙的真实长相。
如果没有意外,丽芙原应该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继续推出新歌,成为世界的歌星。
这个意外就是何自声。
当年何自声是华夏最红的偶像明星,俊朗英逸,意气风发,还有东方人独特的温文尔雅。
丽芙在何自声受邀到欧洲出席活动的时候无意与他遇到,对他一见钟情。
人鱼是一种很偏执的生物,基因里就带着对爱情的疯狂,为此他们可以付出任何代价,包括曾经的梦想。
说到此处,丽芙停顿了一下,发出一声轻轻的嗤笑,不知是在嘲笑何自声,还是在嘲笑自己。
“为了让何自声像我爱上他一样爱上我,我又去找了那个巫师,用我的歌声,换回了我的容貌。”
没想到当中还有这样的曲折,薛沉露出佩服的神色,但也不无惋惜:“很勇敢,了不起……但是不值得。”
丽芙的传奇事件之一,就是出道时从不露面,外界一直猜测她相貌丑陋,直到她跟何自声公开恋情时出现在大众面前,惊人的美貌才狠狠地打脸了那些不友好的揣测。
这个反转堪称经典,此后多年都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却原来,当年丽芙出道时不露面,真的是因为外貌不好看。
而丽芙换回美貌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用人鱼的天赋歌声迷惑了唱片公司仅有的几个知情人,让他们以为自己一直是这么漂亮,并且同意在解约合同上签字,才让她得以恢复自由身。
再之后,丽芙与何自声召开记者会公布恋情,并顺势引退,因为她已经彻底失去了惑人的嗓音,没有办法再唱歌了。
简兰斯恍然明白过来:“所以你刚才没有用歌声攻击我们。”
他刚才就有些疑惑,丽芙为什么没有用歌声迷惑他们,明明这是人鱼最擅长的把戏。
而且她暴怒时候的叫声虽然恐怖,但更多的是物理上的冲击,并没有那种超自然的蛊惑力量,甚至并不动听。
事已至此,丽芙也没什么好否认的,点头道:“没错。”
她再次冷笑,“如果不是因为我不能唱歌,你们未必能抓得住我。”
薛沉想了一下,也认真回答:“不好说,我觉得出拳的速度应该比你出声的速度快。”
丽芙:“……”
她声音立刻压低下来,笑容也温柔了许多,“我只是假设而已。”
简兰斯:“……”
每一个嚣张的怪物在薛沉面前,最终都会变得乖巧又听话。
一直沉默旁听的何自声此时已经彻底呆滞了。
这一瞬间,他想起了许多往事。
那时候他年尚青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丽芙的唱片卖到华夏,他一下子被她的嗓音迷住,对这位神秘的女歌手充满了好感,只是丽芙从不露面,他还为此感到遗憾。
没想到后来他去欧洲的时候居然有幸见到丽芙真人,更没想到,丽芙居然那么漂亮,还爱上了他。
当时何自声觉得自己像是中了世界上最棒的彩票,不顾公司反对,在最当红的时候坚持跟丽芙结了婚。
何自声从来没有想过,丽芙为了跟他在一起,竟然放弃了这么多。
不仅仅是事业,也不仅仅是故土。
这是与他相伴二十年的妻子,如果说刚才还有些害怕,知道这些真相后,何自声心里只剩下满满的感动。
“丽芙,你太傻了。”何自声动情地说,“你根本不需要为我放弃你的声音,我爱的是你这个人,不管你长什么样子,我都会爱上你,跟你结婚的……”
“少放屁了你,什么时候了还装。”丽芙大骂一声,尖利的指甲在茶几上挥过,留下可怕的划痕,“何自声,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去找巫师换回我的容貌?”
她神色越发嘲弄,“你可能不记得了,当年你刚到欧洲的时候,曾经在莱河边遇到过一个女孩,她看了你很久,还对你唱了歌……”
随着她的提示,何自声慢慢回忆起了当年的事情,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脸上露出讶然之色,“难道……”
“没错,那就是我还没换回容貌的时候。”丽芙越说越觉得好笑,“即使已经过去这么多年,我对你当时说的话还记得清清楚楚,你跟你的朋友说,唱得很好,可惜长得不好,你还说……希望你喜欢的丽芙不要长这样。”
字字句句直插何自声的内心。
何自声瞬间哑然,脸上胀成猪肝色,尴尬得恨不得就地挖一条缝隙钻进去。
薛沉摇头叹气:“可真能装啊。”
这下尴尬了吧!
还好他们龙从来不搞这些虚的,喜欢好看的都大大方方说出来!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又看了简兰斯一眼。
不得不说,师兄的美貌真是得天独厚,这么一对比,居然不比人鱼逊色!
要知道,人鱼的美貌差不多是水族天花板了!
龙,好喜欢.jpg
简兰斯正认真听丽芙的经历,突然接收到薛沉肯定(?)的目光。
简兰斯:?
“何自声,我不在乎你是因为外表才爱上我的,你们华夏人有句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觉得很有道理,我一开始也是因为你长得好看才对你一见钟情的。”丽芙声音幽幽,带着无尽的恨意,一字一顿道,“但是你不该违背对我的誓言。”
人鱼繁殖困难,与人类还有生殖隔离,丽芙跟何自声在一起,几乎不可能有孩子。
因此在何自声向丽芙求婚的时候,丽芙告诉他自己是个丁克,一辈子都不会生育。
何自声也答应了丽芙的要求。
再后来的事,就是网络上广为传颂的版本。
二十年岁月倏然而逝,何自声与丽芙的爱情成了娱乐圈典范,当中最为人所称道的一节,便是何自声身为独子,却为了丽芙放弃生育后代,乃当代男德之表率。
现在看来,何自声并没有坚持到最后。
童话开局的爱情,最终落得个一地鸡毛的下场。
人鱼的寿命很长,丽芙原来的计划,是等何自声老死之后,再自己回北方海域隐居,她没有了尾巴,不能再回海里,但可以住在海边的村庄里。
但两个月前,她突然发现,自己为之放弃了一切的丈夫居然在外面有了个小情人,而且小情人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
人鱼最痛恨的事就是背叛,丽芙毫不犹豫地决定杀掉何自声,带他的心脏回去欧洲找那位巫师,换回她的鱼尾。
“那位骑士应该知道,人鱼对爱人是最忠诚的,人鱼亲手挖下来的心脏,是多么宝贵,换一条尾巴不过分吧。”丽芙幽幽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