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第一农场主_分卷阅读_230
还没种,一千个已经预订完了!
木子煜摸了摸下巴,感觉都不用找制药公司了。
傍晚,木子煜带着熊天霸,走在回别墅那边的小路上。凯里他们开着林嘉送来的小汽车,在木子煜眼前狂飙而过,激起一层的尘土。
木子煜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的背影,默默给威尔帝发了条简讯:赶紧把艾莉尔调回来,凯里他们想教官了。
对面很快回复:好。
在威尔帝把凯里他们带走之后,教官艾莉尔突然意识到凯里他们已经长大了,该教的都教了,剩下的只能让他们慢慢历练。没有了人训的艾莉尔教官感觉自己空虚寂寞冷,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在遥远的哈瑞斯特奥帝国的一个孤儿院里,有个会变身成龙的小孩,为了给团内补充新鲜血液,艾莉尔亲自去跑一趟,要去把那个孩子带回来。
反正已经走了好久了,不知道找到了多少娃娃兵,算算日子,也该回来了。
————
“子煜,你送我的这种动物,为什么都跟吹了气一样,长得这么快!”林嘉被木子煜送的哈士奇的生长速度吓的麻了爪,忍不住打通讯找木子煜问个清楚,“这正常吗?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兽医说没见过这动物,不知道正常能长多大,我这心里不踏实。”
木子煜沉吟了一下,很冷静的告诉对方:“应该没事,这种动物就是能长很大的那种。这是我专门给你挑的变异体型,能长到三百斤都有可能!”
“三百?你逗我呢!三十斤就已经拆家了!”林嘉费力的把拽他身后靠枕的哈士奇推开,“这才一个月,已经毁了我好几双鞋子,它还啃家具!”
木子煜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觉得有点对不起林嘉,“要不,你把它给我送回来,我这里地方大,养的开。”应该是真的开错了副本,买成了巨大毛绒绒,木子煜心底很愧疚。
“不!”林嘉立马就拒绝了,很霸气的问:“我就是想问问,你那里还没有这种狗,我再买十只!”
木子煜:“……你是不是疯了?”一只就已经要疯了,买十只哈士奇,岂不是要上天?
林嘉嘿嘿坏笑,听起来特别奸诈,“我要买了送朋友!”
木子煜嘴角抽了抽,多大的仇!
“你确定你的朋友喜欢狗,会好好养吗?”这件事必须要确定好了才行,要不然木子煜也不敢卖,“我这里确实还有,都三个月,已经断奶,回去就可以好好训练,不过这种狗你也知道,太好动了。”
林嘉听出木子煜的顾虑,保证道:“放心吧,他就喜欢活泼好动的狗!”
木子煜被宽了心,放心下来, “我让人给你送过去,还是你自己过来?”
光屏上的林嘉看了看时间, “明天下午我亲自过去一趟,我还有点其他事情。”
————
第二天下午,林嘉从他的飞行器后座上,抱出一只睡成死狗、胖的肚子都是圆的,已经有三十多斤的二哈。见到木子煜后,林嘉很深沉的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当时怎么想的,会送我这么一只狗?”
木子煜沉默了一会儿,认真的道:“据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且你也喜欢这种动物。”
林嘉无奈的把二哈放下,累的甩了甩胳膊。
木子煜哭笑不得的道:“如果你那里养不开,你真的可以把它留下,我可以帮你养着。”
趴在林嘉脚底下的哈士奇爬起来,一脸懵逼的望着自己的主人,歪着头,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木子煜看来就是二了吧唧的,傻萌!别说,还真挺可爱的。
林嘉被它这个表情一看,沉下脸咬牙切齿的说:“不,我自己养!”
木子煜失笑,到底是喜不喜欢?
“这次来了要不要住几天?城堡有很多客房。”
“不用了,”林嘉摇摇头,笑道:“我这次没空住下,你那个助理呢,我今天来一是买狗,二是来找他的!”
“赫尔曼?”木子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身后有人道:“老板,我觉得……”
赫尔曼话说了一半,一看到木子煜身后正伸手摸狗头的人,声音就像卡了带一样,愣了一下,扭头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林嘉:养一只三百斤重的哈士奇是一种什么体验?
木子煜:我推荐你再养一只一百八十斤的橘猫,正好克制一下。
第104章 联手垄断
林嘉第一眼的时候没有把赫尔曼认出来,毕竟对方现在是个光头, 后脑勺亮的反光, 林嘉眨了眨眼睛, 看了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惊喜的眉眼一扬,拔腿就追, “表哥!”
赫尔曼听到这话就像被鬼催一样,跑的更快了, 林嘉在后面边追边喊:“你跑什么,大表哥二表哥都快担心死你了,你两年半了没回家, 竟然躲在这里!”
那只胖二哈一看主人跑了,还以为在跟它逗着玩,也拼命的在后面追, 木子煜一看前前后后跑了三个,眉眼一挑,表哥?有意思了!
最终, 赫尔曼还是被林嘉追上了, 不是林嘉跑太快,而是已经知道赫尔曼在这里, 他跑也没啥用。
“没什么可说的,我是不会回去的!”赫尔曼他态度依旧坚决,“要么退婚,要么我就不回家!”
林嘉用看傻子的表情看着赫尔曼, “你的婚事早就退了,是对方找到真爱了,把你甩了!为此还赔了很大一笔钱,还赔给你家一个工厂!”林嘉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既然关心这件事,为什么不向家里打听一下?跑出来之后就不再跟家里联系,起初家里的势力都没敢查木子煜这里,要不是后来赫尔曼自己露脸,让家人知道他还活着,家里找他都得找疯了。
赫尔曼震惊的瞪大眼睛,眼睛比头顶都亮:“……甩了我???”
林嘉无语的点头,对,你被甩了!
“卧槽!他长那么的丑哪里来的勇气甩了我?!”赫尔曼气的指着自己的鼻子瞪着眼睛,一脸的不忿!他逃婚是一回事,当是听到自己的未婚妻竟然打心眼里看不上他,这就让他不爽了。
林嘉嘴角勾起来,“那好啊,你去追人家啊。”
赫尔曼语塞,他才不去!他傻了才去!
林嘉无奈的摇摇头,那人长得确实不好看,他也见过,五大三粗还一脸麻子,最主要是胖,身高一米八,体重得有两百,赫尔曼喜欢美人,五官越精致的越喜欢,对方确实不符合他的审美。然而,对方却是个很有自信的人,觉得自己挺好看挺多优点的,还看不上赫尔曼这个天天无所事事的三少爷,亲自来把婚事给退了。对方家里特别愧疚,毁约在前,赔偿了赫尔曼家里不少东西。
“你逃婚甩了人家可以,人家有了喜欢的人甩了你就不可以,你怎么这么双标?现在心愿终于达成了你就偷着乐吧!”林嘉没好气的道:“你要不是我表哥,我绝对骂你一句不要脸。”
木子煜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这跟骂了可有什么区别?
赫尔曼脸色涨红,“这件事我怎么没听别人提起过?”事到如今赫尔曼还有点儿不相信,他的朋友没跟他透露一点关于这方面的消息,他认为有50%的可能是林嘉蒙他,想把他骗回家。
木子煜摸了摸下巴,感觉都不用找制药公司了。
傍晚,木子煜带着熊天霸,走在回别墅那边的小路上。凯里他们开着林嘉送来的小汽车,在木子煜眼前狂飙而过,激起一层的尘土。
木子煜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们的背影,默默给威尔帝发了条简讯:赶紧把艾莉尔调回来,凯里他们想教官了。
对面很快回复:好。
在威尔帝把凯里他们带走之后,教官艾莉尔突然意识到凯里他们已经长大了,该教的都教了,剩下的只能让他们慢慢历练。没有了人训的艾莉尔教官感觉自己空虚寂寞冷,也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在遥远的哈瑞斯特奥帝国的一个孤儿院里,有个会变身成龙的小孩,为了给团内补充新鲜血液,艾莉尔亲自去跑一趟,要去把那个孩子带回来。
反正已经走了好久了,不知道找到了多少娃娃兵,算算日子,也该回来了。
————
“子煜,你送我的这种动物,为什么都跟吹了气一样,长得这么快!”林嘉被木子煜送的哈士奇的生长速度吓的麻了爪,忍不住打通讯找木子煜问个清楚,“这正常吗?是不是得了什么病?兽医说没见过这动物,不知道正常能长多大,我这心里不踏实。”
木子煜沉吟了一下,很冷静的告诉对方:“应该没事,这种动物就是能长很大的那种。这是我专门给你挑的变异体型,能长到三百斤都有可能!”
“三百?你逗我呢!三十斤就已经拆家了!”林嘉费力的把拽他身后靠枕的哈士奇推开,“这才一个月,已经毁了我好几双鞋子,它还啃家具!”
木子煜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觉得有点对不起林嘉,“要不,你把它给我送回来,我这里地方大,养的开。”应该是真的开错了副本,买成了巨大毛绒绒,木子煜心底很愧疚。
“不!”林嘉立马就拒绝了,很霸气的问:“我就是想问问,你那里还没有这种狗,我再买十只!”
木子煜:“……你是不是疯了?”一只就已经要疯了,买十只哈士奇,岂不是要上天?
林嘉嘿嘿坏笑,听起来特别奸诈,“我要买了送朋友!”
木子煜嘴角抽了抽,多大的仇!
“你确定你的朋友喜欢狗,会好好养吗?”这件事必须要确定好了才行,要不然木子煜也不敢卖,“我这里确实还有,都三个月,已经断奶,回去就可以好好训练,不过这种狗你也知道,太好动了。”
林嘉听出木子煜的顾虑,保证道:“放心吧,他就喜欢活泼好动的狗!”
木子煜被宽了心,放心下来, “我让人给你送过去,还是你自己过来?”
光屏上的林嘉看了看时间, “明天下午我亲自过去一趟,我还有点其他事情。”
————
第二天下午,林嘉从他的飞行器后座上,抱出一只睡成死狗、胖的肚子都是圆的,已经有三十多斤的二哈。见到木子煜后,林嘉很深沉的对他说了这么一句话:“你当时怎么想的,会送我这么一只狗?”
木子煜沉默了一会儿,认真的道:“据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而且你也喜欢这种动物。”
林嘉无奈的把二哈放下,累的甩了甩胳膊。
木子煜哭笑不得的道:“如果你那里养不开,你真的可以把它留下,我可以帮你养着。”
趴在林嘉脚底下的哈士奇爬起来,一脸懵逼的望着自己的主人,歪着头,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在木子煜看来就是二了吧唧的,傻萌!别说,还真挺可爱的。
林嘉被它这个表情一看,沉下脸咬牙切齿的说:“不,我自己养!”
木子煜失笑,到底是喜不喜欢?
“这次来了要不要住几天?城堡有很多客房。”
“不用了,”林嘉摇摇头,笑道:“我这次没空住下,你那个助理呢,我今天来一是买狗,二是来找他的!”
“赫尔曼?”木子煜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身后有人道:“老板,我觉得……”
赫尔曼话说了一半,一看到木子煜身后正伸手摸狗头的人,声音就像卡了带一样,愣了一下,扭头就跑。
作者有话要说: 林嘉:养一只三百斤重的哈士奇是一种什么体验?
木子煜:我推荐你再养一只一百八十斤的橘猫,正好克制一下。
第104章 联手垄断
林嘉第一眼的时候没有把赫尔曼认出来,毕竟对方现在是个光头, 后脑勺亮的反光, 林嘉眨了眨眼睛, 看了几秒之后才反应过来,惊喜的眉眼一扬,拔腿就追, “表哥!”
赫尔曼听到这话就像被鬼催一样,跑的更快了, 林嘉在后面边追边喊:“你跑什么,大表哥二表哥都快担心死你了,你两年半了没回家, 竟然躲在这里!”
那只胖二哈一看主人跑了,还以为在跟它逗着玩,也拼命的在后面追, 木子煜一看前前后后跑了三个,眉眼一挑,表哥?有意思了!
最终, 赫尔曼还是被林嘉追上了, 不是林嘉跑太快,而是已经知道赫尔曼在这里, 他跑也没啥用。
“没什么可说的,我是不会回去的!”赫尔曼他态度依旧坚决,“要么退婚,要么我就不回家!”
林嘉用看傻子的表情看着赫尔曼, “你的婚事早就退了,是对方找到真爱了,把你甩了!为此还赔了很大一笔钱,还赔给你家一个工厂!”林嘉都不知道说他什么好,既然关心这件事,为什么不向家里打听一下?跑出来之后就不再跟家里联系,起初家里的势力都没敢查木子煜这里,要不是后来赫尔曼自己露脸,让家人知道他还活着,家里找他都得找疯了。
赫尔曼震惊的瞪大眼睛,眼睛比头顶都亮:“……甩了我???”
林嘉无语的点头,对,你被甩了!
“卧槽!他长那么的丑哪里来的勇气甩了我?!”赫尔曼气的指着自己的鼻子瞪着眼睛,一脸的不忿!他逃婚是一回事,当是听到自己的未婚妻竟然打心眼里看不上他,这就让他不爽了。
林嘉嘴角勾起来,“那好啊,你去追人家啊。”
赫尔曼语塞,他才不去!他傻了才去!
林嘉无奈的摇摇头,那人长得确实不好看,他也见过,五大三粗还一脸麻子,最主要是胖,身高一米八,体重得有两百,赫尔曼喜欢美人,五官越精致的越喜欢,对方确实不符合他的审美。然而,对方却是个很有自信的人,觉得自己挺好看挺多优点的,还看不上赫尔曼这个天天无所事事的三少爷,亲自来把婚事给退了。对方家里特别愧疚,毁约在前,赔偿了赫尔曼家里不少东西。
“你逃婚甩了人家可以,人家有了喜欢的人甩了你就不可以,你怎么这么双标?现在心愿终于达成了你就偷着乐吧!”林嘉没好气的道:“你要不是我表哥,我绝对骂你一句不要脸。”
木子煜扑哧一声笑出声来,这跟骂了可有什么区别?
赫尔曼脸色涨红,“这件事我怎么没听别人提起过?”事到如今赫尔曼还有点儿不相信,他的朋友没跟他透露一点关于这方面的消息,他认为有50%的可能是林嘉蒙他,想把他骗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