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_分卷阅读_39
“声音很美对不对?你要不要再试试?”顾老师当时年纪也不大,只是暑期帮我补习,他年青的脸庞里似乎还揉和了阳光,只要一笑,就发射出灿烂的光芒,亮得让人睁不开眼。
他就像是欧阳光曦,永远是阳光王子,头顶有光环,背后有翅膀,而我不管前世今生,就算成了非人非鬼的怪物,依然不脱下贱的格调,骨子里我依然是个贱民,一个下等人。
哪怕和济舟学了十二年的钢琴,哪怕钢琴考到八级,我依然学不会他那份优雅从容和淡然自信。
仿佛是一个春日,我静静地掀开琴盖,闭上眼开始弹奏我写了三个月的曲子,那是我灵魂的歌唱,一个忧郁少年无处安放的情感躁动。
一个宽厚温暖的手掌轻轻放在我的右肩,耳边传来低低的磁性的声音:“建,你在弹什么?”
闭上眼睛,你的其它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例如听觉、嗅觉、触觉。
我听到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喑哑低沉,不同于往常,他身上的味道还是这么好闻,不是香水的味道,是自然清新如树林般的味道,如柠檬,如薄荷。
“写给你的曲子,喜欢吗?”我的手指不停不停,忧郁的节奏慢慢加快,似乎还夹杂着一丝愤怒与绝望。
我有些苦涩地说:“你教我认得爱,却不能碰它,这是不是叫残忍?”
我依然闭着眼,有一些液体从脸上滑落。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放在我右肩的手突然上移,慢慢地移到我的颈项,我感觉自己的血管在他温暖的掌中突突地跳,这是心跳的节奏。许久许久,一个湿润的东西含住了我的耳垂,然后空气似乎升温了,我们在那个春天的钢琴课里疯狂地搜寻对方的唇,如困兽般互相撕咬,似乎要把对方吃到肚子里去,手脚似乎不够用了,衣服也太多余,平日寡淡有礼的人,似乎被压抑了许久,现在全然释放着,他全身炽热疯狂,几乎半撕半剥地把我压在身上,霸道地重吻着,不留余地,不许呼吸。
我记得当时我很痛但是很快乐,我流着眼泪流着血,我记得当时我被压在钢琴上,琴键发出呜地巨响,久久不绝,他的汗水滴落在我身上,后来他圈着我的后背似乎说了句:对不起,小东西。
那时我十六岁。
而那首写给他的曲子,一遍又一遍地在记忆里温习,周而复始地在我梦中演奏。
“你在干什么?”一个手突然轻扶我的右肩,轻轻地发问。
“写给你的曲子,喜欢吗?”我闭着眼睛微笑着作答,完全出自习惯性。
“什么?”
我突然如梦初醒,回头一看,居然是欧阳光曦。
秋日黄昏的斜阳依然这么烈,阳光透过他的身影筛下一圈圈光晕,晃得我睁不开眼,朦胧间顾济舟与欧阳光曦的影子重叠起来,我定了定心神,又定睛一看,果然还是欧阳光曦。
他奇怪地盯着我的双手,原来我的双手正在案几上做着弹钢琴的动作,演奏着写给济舟的曲子。而他看着我恍着神,手指却在桌几上乱按乱动,以为我手抽筋了吧?
我打了个哈哈,心虚地说:“打拍子,打拍子!”
他也未多做计较,只是淡淡地提醒道:“晚上不回客栈了,直接到我那,轩辕要喝酒,你去作陪。”我点了点头,满口答应着,他这才踱着优雅的方步回到赵师傅那里,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我一身冷汗,每次回忆都会让人冷汗潸潸,为什么今天会突然回想到这些?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突然一拍脑袋,今天是初七,而我还答应了要去欧阳府去喝酒,事情大条了!
我心里焦急万分,场上却轮到我们队里的两人出场。
远远望过去,先出场的是白未知,他的小模样有点僵硬,但手指却并不僵硬,弹了五分钟终于整个人进入状态,和赵师傅的例曲分毫不差,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一半,看来也最少不会垫底了。
又轮到常十出场,这位大少坐到琴旁,一派大家气度,果然是出自美人之国的王室之家,加之一众数字党个个生得好看,弹琴中的常十看起来一派非凡的艺术家气质,不同于往常,有几分夺目的意味,然后居然觉得刚刚那些琴童都如浮云一般不值一提。
但是这位大少弹的就和例曲不同了,饶是我这样完全不会古琴的也听出不对劲,几个评委都露出诧异之色,大约是为这么一个英俊小少年觉得惋惜,只有赵师傅一动不动,依然侧耳静听,神色如常。
咱们这位常家大少真是与众不同,不走寻常路。
第三十五章 屋漏偏来大姨妈
【第三十五章 屋漏偏来大姨妈】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静静地托着下巴,坐在欧阳家湖中小筑的窗旁,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如待嫁少女的脸庞,把湖面也投影上一圈圈绯红的光晕。
夏儿与调儿正张罗着晚宴的美食与好酒,轩辕毫不客气地喝开来,欧阳现在也少了些拘谨,斜座在案边,一杯一杯与轩辕对饮着。
有时候我在想一件事,时间对于生命有怎样的意义?
人只有七八十年的光阴,蝴蝶的寿命却只有一星期。白先生和黑先生认识了四百年,风骚的王应该活了更久,也许是一千年、两千年。
不知道活几千年是什么滋味,会不会寂寞,会不会腻。
听说仙界里的神仙是永生的。
永远有多远?是没有穷尽吗?
我不羡慕神仙,因为生活太过寡淡,遥远的回忆最终都会化为腐朽。
如果把每月的初七当作自己生命的终结,当作自己永远只有一个月的性命,把这个月当作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那么多活一天也是上天的恩赐,所有的快乐都是透支。
这样有限而浓缩的生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
知道自己有所惧,才是真的勇敢。
知道自己的终点,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所以在有生之年的每一天,都应该好好活着。应该吃天下最好的美食,喝世上最烈的酒、拥最漂亮的美人、交最热血的朋友。
我一仰脖,饮尽杯中酒,然后低声念着这么一阙:“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好诗,好诗!”轩辕开始拍着案台大叫。
“你哪里会知道好歹?粗人!”我鄙视地飞去一个白眼。
他就像是欧阳光曦,永远是阳光王子,头顶有光环,背后有翅膀,而我不管前世今生,就算成了非人非鬼的怪物,依然不脱下贱的格调,骨子里我依然是个贱民,一个下等人。
哪怕和济舟学了十二年的钢琴,哪怕钢琴考到八级,我依然学不会他那份优雅从容和淡然自信。
仿佛是一个春日,我静静地掀开琴盖,闭上眼开始弹奏我写了三个月的曲子,那是我灵魂的歌唱,一个忧郁少年无处安放的情感躁动。
一个宽厚温暖的手掌轻轻放在我的右肩,耳边传来低低的磁性的声音:“建,你在弹什么?”
闭上眼睛,你的其它感官会变得异常敏锐,例如听觉、嗅觉、触觉。
我听到他的声音变得有些喑哑低沉,不同于往常,他身上的味道还是这么好闻,不是香水的味道,是自然清新如树林般的味道,如柠檬,如薄荷。
“写给你的曲子,喜欢吗?”我的手指不停不停,忧郁的节奏慢慢加快,似乎还夹杂着一丝愤怒与绝望。
我有些苦涩地说:“你教我认得爱,却不能碰它,这是不是叫残忍?”
我依然闭着眼,有一些液体从脸上滑落。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放在我右肩的手突然上移,慢慢地移到我的颈项,我感觉自己的血管在他温暖的掌中突突地跳,这是心跳的节奏。许久许久,一个湿润的东西含住了我的耳垂,然后空气似乎升温了,我们在那个春天的钢琴课里疯狂地搜寻对方的唇,如困兽般互相撕咬,似乎要把对方吃到肚子里去,手脚似乎不够用了,衣服也太多余,平日寡淡有礼的人,似乎被压抑了许久,现在全然释放着,他全身炽热疯狂,几乎半撕半剥地把我压在身上,霸道地重吻着,不留余地,不许呼吸。
我记得当时我很痛但是很快乐,我流着眼泪流着血,我记得当时我被压在钢琴上,琴键发出呜地巨响,久久不绝,他的汗水滴落在我身上,后来他圈着我的后背似乎说了句:对不起,小东西。
那时我十六岁。
而那首写给他的曲子,一遍又一遍地在记忆里温习,周而复始地在我梦中演奏。
“你在干什么?”一个手突然轻扶我的右肩,轻轻地发问。
“写给你的曲子,喜欢吗?”我闭着眼睛微笑着作答,完全出自习惯性。
“什么?”
我突然如梦初醒,回头一看,居然是欧阳光曦。
秋日黄昏的斜阳依然这么烈,阳光透过他的身影筛下一圈圈光晕,晃得我睁不开眼,朦胧间顾济舟与欧阳光曦的影子重叠起来,我定了定心神,又定睛一看,果然还是欧阳光曦。
他奇怪地盯着我的双手,原来我的双手正在案几上做着弹钢琴的动作,演奏着写给济舟的曲子。而他看着我恍着神,手指却在桌几上乱按乱动,以为我手抽筋了吧?
我打了个哈哈,心虚地说:“打拍子,打拍子!”
他也未多做计较,只是淡淡地提醒道:“晚上不回客栈了,直接到我那,轩辕要喝酒,你去作陪。”我点了点头,满口答应着,他这才踱着优雅的方步回到赵师傅那里,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我一身冷汗,每次回忆都会让人冷汗潸潸,为什么今天会突然回想到这些?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突然一拍脑袋,今天是初七,而我还答应了要去欧阳府去喝酒,事情大条了!
我心里焦急万分,场上却轮到我们队里的两人出场。
远远望过去,先出场的是白未知,他的小模样有点僵硬,但手指却并不僵硬,弹了五分钟终于整个人进入状态,和赵师傅的例曲分毫不差,我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一半,看来也最少不会垫底了。
又轮到常十出场,这位大少坐到琴旁,一派大家气度,果然是出自美人之国的王室之家,加之一众数字党个个生得好看,弹琴中的常十看起来一派非凡的艺术家气质,不同于往常,有几分夺目的意味,然后居然觉得刚刚那些琴童都如浮云一般不值一提。
但是这位大少弹的就和例曲不同了,饶是我这样完全不会古琴的也听出不对劲,几个评委都露出诧异之色,大约是为这么一个英俊小少年觉得惋惜,只有赵师傅一动不动,依然侧耳静听,神色如常。
咱们这位常家大少真是与众不同,不走寻常路。
第三十五章 屋漏偏来大姨妈
【第三十五章 屋漏偏来大姨妈】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我静静地托着下巴,坐在欧阳家湖中小筑的窗旁,看着天边的火烧云如待嫁少女的脸庞,把湖面也投影上一圈圈绯红的光晕。
夏儿与调儿正张罗着晚宴的美食与好酒,轩辕毫不客气地喝开来,欧阳现在也少了些拘谨,斜座在案边,一杯一杯与轩辕对饮着。
有时候我在想一件事,时间对于生命有怎样的意义?
人只有七八十年的光阴,蝴蝶的寿命却只有一星期。白先生和黑先生认识了四百年,风骚的王应该活了更久,也许是一千年、两千年。
不知道活几千年是什么滋味,会不会寂寞,会不会腻。
听说仙界里的神仙是永生的。
永远有多远?是没有穷尽吗?
我不羡慕神仙,因为生活太过寡淡,遥远的回忆最终都会化为腐朽。
如果把每月的初七当作自己生命的终结,当作自己永远只有一个月的性命,把这个月当作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那么多活一天也是上天的恩赐,所有的快乐都是透支。
这样有限而浓缩的生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
知道自己有所惧,才是真的勇敢。
知道自己的终点,才会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所以在有生之年的每一天,都应该好好活着。应该吃天下最好的美食,喝世上最烈的酒、拥最漂亮的美人、交最热血的朋友。
我一仰脖,饮尽杯中酒,然后低声念着这么一阙:“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好诗,好诗!”轩辕开始拍着案台大叫。
“你哪里会知道好歹?粗人!”我鄙视地飞去一个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