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_分卷阅读_55
  无论是高音、超高音还是技巧,永远要为歌曲服务,当灯光熄灭,慕君面带疲色地想,让观众们为了自己的高音尖叫鼓掌固然很好,但因此而忽略歌曲本身便是每个歌手的大忌,长此以往,只会沦为炫技一流,她要是想炫技,别提E6、G6,再高都能唱得上,可再高就美感全无,跟烧开水吹口哨一样。如果她只知道炫技,没有情感在歌曲里面,怎么可能当得上大歌唱家?
  杨放的确是个天才,英雄惜英雄,她不希望这个好苗子走上歧途,从一个前途无量的优秀歌手沦为——慕颜所说的——卖唱的,歌曲是与自己产生共鸣才会唱得好听,如果单纯为别人而唱,便不是一个优秀的歌手。
  希望他能明白,超高音并不是歌曲的全部。
  这首歌给音乐界掀起了轩然大波且不论,慕君打着哈欠下到后台,离第三轮结束只剩下两轮了,她可是三首歌全唱了,再有人挑战她就只能清唱了,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换上另一套黑色衣裤装,高高束起一个马尾辫,慕君心不在焉地任成妆发挥,梳妆台前,她看见镜子反射到解竹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大小姐,大小姐,你猜我刚才看到什么了?”
  “什么了?”
  “我看到云少了啊啊啊啊!”
  慕君闻言眉头一皱,“他来干嘛!”
  “好像说他要来参加开歌仪式的保留节目!”
  什么鬼?慕君疑惑地蹙起眉头,他不是说因为她唱功问题不考虑参加所谓的保留节目吗?
  咦,既然她证明了自己有唱功,所以他就来参加了?
  要不要这么听话啊?
  “估计他是来道歉的,”解竹倒是一语中的,“现在慕家和杨家的气氛有些尴尬,如果能化敌为友就再好不过了。”
  慕君冷笑一声,“气氛尴尬也是他自己作出来的,怪我咯?”
  解竹偷瞄了慕君一眼,不说话。
  “既然他要参加,”慕君手指轻轻敲打桌面,沉吟道,“那他的亮相?”
  “第三轮结束之后!”解竹忙接话,“主办方是这么说的。”
  慕君闻言露出一个笑容,雪白的牙齿在灯光下闪着光芒。
  ☆、第49章 补刀和有生之年
  作者有话要说:  配乐:numb,林肯公园
  numb的嘶喊好像和文不大搭调,在此推荐Guckkasten的蒙娜丽莎,后半段很有feel,建议现场版。
  谢映珍是云少的狂热粉丝。
  狂热到什么地步呢?她的房间全是他的海报,每次巡演的歌曲都铭记在心,知道他生日他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颜色,哪怕是小道消息说他出现在某某地方,她都不惜财力赶过去就是为了遇见他,身为一个小门派掌教的女儿,她有钱,有时间,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他合一张影,因为除了自己乐团的人,云少从不跟其他人合影。她的师兄师姐父亲母亲都不理解她,那又怎么样,有了他,没了世界又如何?
  所以,当她得到云少可能会参加这次开歌仪式的消息后,一边往帝都方向赶路,一边守在投影面前一刻也不落地看着比赛,可是天不遂人愿,云少在天网上发出“我不认为慕君唱功不好,因为我根本看不到她的唱功。”的留言后,她就明白这件事泡汤了,以云少的骄傲,他是绝不可能发出这条留言后还去参加有慕君在的开歌仪式,但,她来都来了,哪怕是撞运气也要去现场看看,不看一眼不死心。
  此时她坐在会场的嘉宾席上,眼看着慕君挑落三名挑战者,眼看着无人敢挑战她,眼看着第三轮比赛即将结束,终于忍无可忍地恨上了慕君:如果没有她在,也许云少就会来了,要知道,自己已经将近二十年没看过他的现场了。
  当十个小舞台的灯光一个接一个从第十个小舞台亮到第一个,九个选手在上面摆着pose最后亮相,在小舞台的拱卫下,大舞台的灯光“啪嗒”一声全亮,在白色灯光亮起来的那一刹,全体观众都起立鼓掌,将他们最热烈的掌声送给慕君,谢映珍坐着不动,还被周围的观众抛了无数个白眼。
  掌声持续了好几分钟,久久不能平息,慕君一袭黑色劲装安然若素,黑色小烟熏配上犀利凤眼,凌厉惑人,她静静地站在台上,抿出一个微笑。
  在这最后的亮相后,灯光骤然熄灭,许多人反应不过来,“什么?这就完了?”
  “主持人不说几句话吗?”
  “太奇怪了!”
  “就这么结束了?”
  就在这一刻,不知为什么,谢映珍的心突然提到了嗓子眼,周围的声音突然化为遥远的背景音乐,她的世界只充斥着自己心跳的声音,砰、砰、砰。
  她在激动什么?一边用满是汗的手心抚着胸口,一边疑惑地看向大舞台,她在瞎激动什么?
  熟悉的钢琴声仿佛从天边传来,听到乐声的那一刻,她瞪大眼睛,屛住了呼吸,身子不由自主地打哆嗦。
  这是……
  “I'm tired of being what you wao be.”
  是云少!
  “卧槽!云少!”
  “云少啊啊啊啊啊!”
  “我先跪为敬!你们随意!”
  “全家已经跪成一排!”
  “云少重出江湖了!!!”
  “天惹我快激动死了!!”
  “有生之年!”
  谢映珍在不知不觉中,手已经捂上了嘴巴,泪水不受控制地肆意流淌,流过她的手背,滴在她高级定制的裙子上,有生之年,有生之年又在舞台上见到他了。
  近二十年,二十年,足够让一个单纯的女孩成长为成熟的女人,但他总在那里,刻骨铭心。
  灯光慢慢地亮起来,在云少后面,是友情伴奏的褐红乐团,在他身边,黑色劲装的慕君手握话筒侧身看他,身体随音乐前后摇摆。
  但她什么都没注意到,什么褐红乐团,什么慕君,从来不在她的视线里,她只贪婪地、隔着泪花贪婪地看着那个身影,捂住即将冲出喉咙的激动尖叫,她敢保证,要是她叫出来,准能把慕君那什么超高音甩出几条街。
  在舞台强光下,一身休闲黑西装的他俊得让人无法呼吸,他本身长得就很俊,轮廓分明的那种,还生了一双眉目含情、墨如点漆的桃花眼,只是随意地看过来就有种,他是在看你,认真地看你的感觉,当他站着不动的时候,哪怕只是站着,都有种醉卧勾栏的放纵和风流。
  但当他站在舞台中心唱起歌,当所有人将他围在中心,都在配合他的时候,他站在强光之下,金色的发丝和黑边眼镜闪闪发光,那种魅力放射性的生长,一下子将会场所有人全笼罩进去,他好像舞台的宠儿,只要往上一站,就不会有任何人从他手中抢到观众的注意,他就是为舞台而生的。
  且不论他那如弦将断的高音,和低沉,色气满满的低音炮,当他嘶声裂肺地高歌“I've bee so numb I 't feel you there”,好像能触及他不羁外表下的内心,他被受制于人的痛苦折磨到极点的内心,不得不嘶喊出来的爆发,那癫狂和绝望的张力让他的雄性荷尔蒙成百上千地放大,受到冲击的她不禁环抱双臂,颤抖得如迎接暴风雨的小船。
  慕君站在台上,感受得更为清楚,云少不愧是云少,那些录影和录音与现场完全不能相提并论,他不是录音室型的歌手,而是现场型,他的现场比所有单曲mv录音更疯狂更有感染力,当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弯腰、抬手、嘶喊,那种惨烈就像车祸现场一样让人不忍直视又像磁一样吸引着观众们的所有注意。
  就感染力而言,甚至比自己还强,慕君握着话筒站在一边感慨,她已经唱了太久歌剧,当了太久歌唱家,以至于唱歌时老端着,有些不接地气,如果他能把情感发挥到150%,那自己只能90%,平时还够用,可和他在同一个舞台就有些不足,看来是时候扔掉面具,重当一回流行歌手了。
  就在第一段唱完,观众们按惯例以为舞台灯光即将熄灭,发出满足的哀叹声时,慕君一捋袖子,金属般女声高昂地强势插丶入,“'t you see that you're sm me…”
  什么?
  观众们的大脑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什么?我看到了什么?”
  “有生之年!”
  “天啦!我居然看到了他们在唱同一首歌!”
  “见证奇迹的时刻!”
  “啊啊啊啊啊啊啊”
  “麻麻!快来见证历史!”
  宁谧见此挫败地哀叹一声,费尽心机都阻拦不了他们合作,还给自己惹上一身腥,这笔买卖太不划算了。
  谢映珍心不甘情不愿地把目光投在慕君身上,尽管前有光芒四射的本命偶像云少,但慕君,原本她就足够霸气张狂,今天她好像受到了云少的刺激,一张口就火力全开,蛮横地、一点也不懂得谦虚地制霸全场,把云少的光芒夺到她身上,连自己这个死忠粉都不得不把注意力分给她,当她高声尖叫“I've bee so numb I 't feel you there”的时候,和云少完完全全是两种风格,云少是嘶吼的话,她就是呐喊,说不上哪一种表达方式更好,但同样动人心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