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跪求愿望成真_分卷阅读_101
电脑是开着的,温宛刚刚才写完了一章的小说检查完以后更新,乔北北就找上门来,也不看看现在是几点了。
“寻寻,明天早上七点我来接你哦,你早点睡觉,我先回去了……”
温宛才在电脑前的椅子上坐下,就听到外面乔北北掩不住雀跃的声音传来。
自从上次温宛在写东西,乔北北打搅了一次而被禁止蹭饭一个月以后,乔北北明白了一件事,温宛只要进到书房里,就代表她要办正事了,在这种时候,他通常就会默不吭声的自觉离开。
又过了几秒钟,就听到大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温宛晃动了一下鼠标,已经黑掉的屏幕倏地亮了起来,她朝着屏幕的右下方扫了一眼,23:47:12。
自动登录的企鹅号有一个黄黄的小鸭子的图像一直在晃。
温宛用鼠标点了一下,一下蹦出来好几条信息。
路可可:猫,有人说你的《星空下的可爱女人》那本小说要签电视剧了,是不是真的啊?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太好了!
路可可: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期待将自己的小说搬上屏幕,没想到这个梦想真的要实现了,我真为你高兴。
路可可:……猫,你怎么都不回我话?不在吗?
……
路可可:这么让人开心的事情你怎么都不和我说一声,害别人和我说的时候我都愣了,亏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呢,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都是从别人的口里知道。你最近都不怎么理我了,是不是我哪里惹到你了?
路可可:我们同一年开始写小说,一起成长,有什么事情你不能和我说的?你是不是要签电视剧了,所以就觉得我不配当你朋友了,所以才不理我?
……
路可可:……好吧,我知道了。
路可可: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我看错你了。
……
程寻寻的笔名叫做熏熏猫,她从大三开始,就在一个文学网站开始连载小说,到现在已经五年,开始的两三年,她一直默默无闻,靠着写小说的钱,还养不活她自己,后来因为《星空下的可爱女人》这部小说,她开始在网络上走红。《星空下的可爱女人》不仅在国内签约出版,简体繁体还畅销国外,曾一度爬上销售榜金榜。
在此之后,她写的小说越来越迎合市场,暖暖暖,宠宠宠,甜甜甜,俘获了大批可爱的读者,《星空下的可爱女人》还顺利签约电视剧。
她的事业正在逐步提升,她的梦想正要开始实现,却在这时,沉重的打击悄然而至伴随抄袭的恶名。
而诬陷她的人,就是此刻企鹅上为好友高兴的同时却因为好友的不理睬而黯然神伤的路可可。
路可可——她的本名叫路欣然,然而自从知道程寻寻的本名之后,她就擅自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路可可,说这样看起来和程寻寻更像姐妹,也就程寻寻对人没有半点防备,傻傻的和她好,在写作上,她们虽然是在同一年开始签约同一个网站,但其实在程寻寻忽然红起来之前,路欣然写的东西要比程寻寻的受众多很多。路欣然成名比程寻寻早,写一本书就签约一本实体,那时候即使在一个作者群,路欣然也从来都冷艳高贵不和别的作者说话的。
后来程寻寻红了,有一天忽然就被路欣然敲了企鹅号,有点像是被偶像点名的感觉,毕竟程寻寻以前一直很羡慕路欣然她们写小说写得好,不仅点击量惊人评论无数还本本签约实体,她的最多就一两条留言,冷得要死,实体更是没影子的事,程寻寻看过路欣然写的小说,对于她的文采出众,她心里非常佩服,但如果路欣然不主动来找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去结交这样红的作者的——难免有巴结讨好的嫌疑。
路欣然先踏出了这么一步,两个人通过网络相谈甚欢,似乎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最有缘分的是,她们还同在一个城市,不久之后她们就不仅仅只限于网上的交流,开始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路可可喜欢去旅游,在国内,时间不长程寻寻都能陪着她去,但是出国,程寻寻去过一次,完全吃不消,外语渣不仅语言沟通困难还水土不服。
这次路可可就是去了埃及,一玩三个月,回来以后,就听到了程寻寻小说签约电视剧的消息。
她到底知道了什么,温宛一点也不关心。
这几个月,对于路欣然的留言,她向来采取的是无视态度。
路欣然在原来的世界之所以能污蔑程寻寻抄袭她的创意她的小说,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根据这段时间她们的聊天,路欣然有意诱导程寻寻说出类似抄袭借鉴的话。
然后程寻寻的小说开拍了,她开始跳出来哭诉不公,抄袭者不应该得此待遇,抄袭者罪该万死,这部电视剧不应该拍摄应该被所有人抵制唾弃,程寻寻抄袭了她的创意,利用了她,成名了以后却态度傲慢翻脸不认人,可恨可耻。
那段时间,光靠着她一个人的表演就能撑起整个故事。
与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关掉她的留言。
温宛顺手刷新了一下刚才她才更新半小时的小说页面。
这世上有一种读者,他总是第一时间追你的文,给你砸无数的霸王票,壕得不能再壕,他总是第一时间评论你的文,沙发被抢他就会砸很多霸王票泄愤,你以为他对你很死忠是你的脑残粉?
……事实恰恰相反。
闪闪发亮梦大王:写的什么鬼?!为什么李佳怡会死掉?她不是女主角吗,女主角为什么会死啊啊啊!作者你确定你的智商还在线?你确定你真这么写?现实中的你矮矬穷光棍没人爱,那也不能让男主角也和你一样打光棍啊!你很心机很阴暗你知道吗?李佳怡这么可爱漂亮零缺点你竟然给我把她写死了,你自己怎么不去死一死!!!
没有一点点诧异,梦大王的评论又被顶到了首页第一位,后面一溜的跟评。
作者必须死:没错,大王英明,大王威武,大王你说的都对!
wuli大王叫你去死,作者你还不赶紧死:大王威武!你说出了我们千万读者的心声!
作者光棍没人爱:大王,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统统让开大王是我的:作者你矮矬穷,大王高富拽,大王闪闪发亮,帅裂穹苍!
……
我只围观我不说话:大王,今天一怒之下你竟然又扔了100个鱼雷,壕!请收下我膝盖!
大王我是你的脑残粉:大王,收下我的膝盖+1
作者我恨你:大王,收下我的膝盖+2
作者快去角落跪着唱征服:大王,收下我的膝盖+3
……
温宛现在没有继续用程寻寻原来的笔名,而是换了个笔名,叫做沉舟。她现在写的小说和程寻寻是在同一个网站发表,但是不同的是,程寻寻写的都是爱情想说,而温宛动笔写的,却是推理破案占大部分的悬疑小说。
温宛写的小说故事情节紧凑,跌宕起伏,因程寻寻多年的写作经验知道大众的口味如何而合理加入爱情的成分,虽然用的是新笔名,但编辑因为知道她是程寻寻本人,所以给了她许多好的推荐。
而她也没有让编辑失望,很快的她的小说便火的一塌糊涂,并且积分被顶上了网站首页和男频文争锋。
因她言辞犀利,破案推理过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且逻辑感超强,每一个案件都环环相扣,甚至没一个字句都需要读者仔细推敲,否则极有可能漏掉重要线索,她更新的每一个章节底下,都有成百上千的读者互相讨论剧情,互相推测案件发展寻找真凶,他们的参与感十足。
而这一大部分人当中,在温宛的小说挂上首页之后,男读者的人数开始赶超女读者,到后来男读者几乎成了温宛的主要阅读群体。
他们一致认为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的人绝对是个男人,而沉舟这个笔名也给人男性化的感觉,因此,在读者眼里,温宛就从一个写女频疑似女人的人彻底变成了男人……
这个闪闪发亮梦大王就是这个时候横空出世。
一来就给温宛的小说投雷,直接跳上投雷第一名,然后每章都开始抢沙发。在开始的时候,他的言辞还是比较温和的,还隐隐透露出对作者的崇拜敬佩和喜欢之情,就像是小奶狗一样在每章节下面摇着尾巴求抚摸,通常发一个评论三秒不到就被泱泱读者大军淹没。后来不知道温宛写的哪个内容触及了这个读者的雷点,或者是其中一个案件猜测数周所有角色都怀疑了一遍却偏偏没想到杀手是七岁萌萌哒的小孩?或者是主角总是被温宛从身到心各种虐待?或者是大结局女主其实心理变态?
总之,这个读者他开始言辞犀利了,他开始对温宛写的文进行攻击,挑温宛写的错处,挑不到错处开始挑主角性格上的毛病,偏偏他很多时候还说的头头是道,那些被温宛虐得身心俱疲脑神经严重受损的读者们看到他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简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啊!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主要这读者他壕!
温宛每一次更新,他二话不说先投雷,投雷不是小雷,他都是深海深海深海,一个雷一百软妹币。
这么土豪的行为,这么犀利的点评,很快他就赢得了一干读者的注意。
然后……
事情发展到现在,就成了以上那一幕。
温宛真是不记住他都难。
这是温宛连载的第二个文,日更六千字,这个文已经接近尾声,预计再一个月就能完结。温宛写文以来,一次都没有回复过读者,给读者的印象一直很高冷,这次也一样,翻了一些其他的评论——除了那些粉转黑,其他正正经经讨论案件进展的读者还是很多的。
看完了以后,温宛关掉了网页,开始着手写明天的更新。
明天去给人当助理大概会花去不少的时间,有些事情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等温宛把明天的六千字更新放进存稿箱设定了时间,转头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大脑还很兴奋,但必须要去睡觉了,明天七点就要起床出门。
“寻寻,明天早上七点我来接你哦,你早点睡觉,我先回去了……”
温宛才在电脑前的椅子上坐下,就听到外面乔北北掩不住雀跃的声音传来。
自从上次温宛在写东西,乔北北打搅了一次而被禁止蹭饭一个月以后,乔北北明白了一件事,温宛只要进到书房里,就代表她要办正事了,在这种时候,他通常就会默不吭声的自觉离开。
又过了几秒钟,就听到大门被打开又关上的声音。
温宛晃动了一下鼠标,已经黑掉的屏幕倏地亮了起来,她朝着屏幕的右下方扫了一眼,23:47:12。
自动登录的企鹅号有一个黄黄的小鸭子的图像一直在晃。
温宛用鼠标点了一下,一下蹦出来好几条信息。
路可可:猫,有人说你的《星空下的可爱女人》那本小说要签电视剧了,是不是真的啊?如果是真的,那就太好太好了!
路可可: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期待将自己的小说搬上屏幕,没想到这个梦想真的要实现了,我真为你高兴。
路可可:……猫,你怎么都不回我话?不在吗?
……
路可可:这么让人开心的事情你怎么都不和我说一声,害别人和我说的时候我都愣了,亏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呢,这么大的事情我居然都是从别人的口里知道。你最近都不怎么理我了,是不是我哪里惹到你了?
路可可:我们同一年开始写小说,一起成长,有什么事情你不能和我说的?你是不是要签电视剧了,所以就觉得我不配当你朋友了,所以才不理我?
……
路可可:……好吧,我知道了。
路可可: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我看错你了。
……
程寻寻的笔名叫做熏熏猫,她从大三开始,就在一个文学网站开始连载小说,到现在已经五年,开始的两三年,她一直默默无闻,靠着写小说的钱,还养不活她自己,后来因为《星空下的可爱女人》这部小说,她开始在网络上走红。《星空下的可爱女人》不仅在国内签约出版,简体繁体还畅销国外,曾一度爬上销售榜金榜。
在此之后,她写的小说越来越迎合市场,暖暖暖,宠宠宠,甜甜甜,俘获了大批可爱的读者,《星空下的可爱女人》还顺利签约电视剧。
她的事业正在逐步提升,她的梦想正要开始实现,却在这时,沉重的打击悄然而至伴随抄袭的恶名。
而诬陷她的人,就是此刻企鹅上为好友高兴的同时却因为好友的不理睬而黯然神伤的路可可。
路可可——她的本名叫路欣然,然而自从知道程寻寻的本名之后,她就擅自将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路可可,说这样看起来和程寻寻更像姐妹,也就程寻寻对人没有半点防备,傻傻的和她好,在写作上,她们虽然是在同一年开始签约同一个网站,但其实在程寻寻忽然红起来之前,路欣然写的东西要比程寻寻的受众多很多。路欣然成名比程寻寻早,写一本书就签约一本实体,那时候即使在一个作者群,路欣然也从来都冷艳高贵不和别的作者说话的。
后来程寻寻红了,有一天忽然就被路欣然敲了企鹅号,有点像是被偶像点名的感觉,毕竟程寻寻以前一直很羡慕路欣然她们写小说写得好,不仅点击量惊人评论无数还本本签约实体,她的最多就一两条留言,冷得要死,实体更是没影子的事,程寻寻看过路欣然写的小说,对于她的文采出众,她心里非常佩服,但如果路欣然不主动来找她,她这辈子都不会去结交这样红的作者的——难免有巴结讨好的嫌疑。
路欣然先踏出了这么一步,两个人通过网络相谈甚欢,似乎总是有聊不完的话题,最有缘分的是,她们还同在一个城市,不久之后她们就不仅仅只限于网上的交流,开始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路可可喜欢去旅游,在国内,时间不长程寻寻都能陪着她去,但是出国,程寻寻去过一次,完全吃不消,外语渣不仅语言沟通困难还水土不服。
这次路可可就是去了埃及,一玩三个月,回来以后,就听到了程寻寻小说签约电视剧的消息。
她到底知道了什么,温宛一点也不关心。
这几个月,对于路欣然的留言,她向来采取的是无视态度。
路欣然在原来的世界之所以能污蔑程寻寻抄袭她的创意她的小说,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根据这段时间她们的聊天,路欣然有意诱导程寻寻说出类似抄袭借鉴的话。
然后程寻寻的小说开拍了,她开始跳出来哭诉不公,抄袭者不应该得此待遇,抄袭者罪该万死,这部电视剧不应该拍摄应该被所有人抵制唾弃,程寻寻抄袭了她的创意,利用了她,成名了以后却态度傲慢翻脸不认人,可恨可耻。
那段时间,光靠着她一个人的表演就能撑起整个故事。
与以前的每一次一样,关掉她的留言。
温宛顺手刷新了一下刚才她才更新半小时的小说页面。
这世上有一种读者,他总是第一时间追你的文,给你砸无数的霸王票,壕得不能再壕,他总是第一时间评论你的文,沙发被抢他就会砸很多霸王票泄愤,你以为他对你很死忠是你的脑残粉?
……事实恰恰相反。
闪闪发亮梦大王:写的什么鬼?!为什么李佳怡会死掉?她不是女主角吗,女主角为什么会死啊啊啊!作者你确定你的智商还在线?你确定你真这么写?现实中的你矮矬穷光棍没人爱,那也不能让男主角也和你一样打光棍啊!你很心机很阴暗你知道吗?李佳怡这么可爱漂亮零缺点你竟然给我把她写死了,你自己怎么不去死一死!!!
没有一点点诧异,梦大王的评论又被顶到了首页第一位,后面一溜的跟评。
作者必须死:没错,大王英明,大王威武,大王你说的都对!
wuli大王叫你去死,作者你还不赶紧死:大王威武!你说出了我们千万读者的心声!
作者光棍没人爱:大王,你说什么都是对的!
统统让开大王是我的:作者你矮矬穷,大王高富拽,大王闪闪发亮,帅裂穹苍!
……
我只围观我不说话:大王,今天一怒之下你竟然又扔了100个鱼雷,壕!请收下我膝盖!
大王我是你的脑残粉:大王,收下我的膝盖+1
作者我恨你:大王,收下我的膝盖+2
作者快去角落跪着唱征服:大王,收下我的膝盖+3
……
温宛现在没有继续用程寻寻原来的笔名,而是换了个笔名,叫做沉舟。她现在写的小说和程寻寻是在同一个网站发表,但是不同的是,程寻寻写的都是爱情想说,而温宛动笔写的,却是推理破案占大部分的悬疑小说。
温宛写的小说故事情节紧凑,跌宕起伏,因程寻寻多年的写作经验知道大众的口味如何而合理加入爱情的成分,虽然用的是新笔名,但编辑因为知道她是程寻寻本人,所以给了她许多好的推荐。
而她也没有让编辑失望,很快的她的小说便火的一塌糊涂,并且积分被顶上了网站首页和男频文争锋。
因她言辞犀利,破案推理过程干净利落不拖泥带水,且逻辑感超强,每一个案件都环环相扣,甚至没一个字句都需要读者仔细推敲,否则极有可能漏掉重要线索,她更新的每一个章节底下,都有成百上千的读者互相讨论剧情,互相推测案件发展寻找真凶,他们的参与感十足。
而这一大部分人当中,在温宛的小说挂上首页之后,男读者的人数开始赶超女读者,到后来男读者几乎成了温宛的主要阅读群体。
他们一致认为能写出这样的小说的人绝对是个男人,而沉舟这个笔名也给人男性化的感觉,因此,在读者眼里,温宛就从一个写女频疑似女人的人彻底变成了男人……
这个闪闪发亮梦大王就是这个时候横空出世。
一来就给温宛的小说投雷,直接跳上投雷第一名,然后每章都开始抢沙发。在开始的时候,他的言辞还是比较温和的,还隐隐透露出对作者的崇拜敬佩和喜欢之情,就像是小奶狗一样在每章节下面摇着尾巴求抚摸,通常发一个评论三秒不到就被泱泱读者大军淹没。后来不知道温宛写的哪个内容触及了这个读者的雷点,或者是其中一个案件猜测数周所有角色都怀疑了一遍却偏偏没想到杀手是七岁萌萌哒的小孩?或者是主角总是被温宛从身到心各种虐待?或者是大结局女主其实心理变态?
总之,这个读者他开始言辞犀利了,他开始对温宛写的文进行攻击,挑温宛写的错处,挑不到错处开始挑主角性格上的毛病,偏偏他很多时候还说的头头是道,那些被温宛虐得身心俱疲脑神经严重受损的读者们看到他就像是看到了自己,简直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啊!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主要这读者他壕!
温宛每一次更新,他二话不说先投雷,投雷不是小雷,他都是深海深海深海,一个雷一百软妹币。
这么土豪的行为,这么犀利的点评,很快他就赢得了一干读者的注意。
然后……
事情发展到现在,就成了以上那一幕。
温宛真是不记住他都难。
这是温宛连载的第二个文,日更六千字,这个文已经接近尾声,预计再一个月就能完结。温宛写文以来,一次都没有回复过读者,给读者的印象一直很高冷,这次也一样,翻了一些其他的评论——除了那些粉转黑,其他正正经经讨论案件进展的读者还是很多的。
看完了以后,温宛关掉了网页,开始着手写明天的更新。
明天去给人当助理大概会花去不少的时间,有些事情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等温宛把明天的六千字更新放进存稿箱设定了时间,转头一看时间,已经凌晨三点,大脑还很兴奋,但必须要去睡觉了,明天七点就要起床出门。